初中作文-我的英语老师
陈老师是我兴趣班教英语的老师,她个子矮矮的,身材偏瘦,最令人注目的是他那双充满智慧的眼睛,我可喜欢陈老师了。
她语言幽默、严谨细致、平易近人。上课时,常常逗的我哈哈大笑,课间休息时,他会一丝不苟的和我们谈论今天学到的有趣的知识。放学前,他会认真的布置作业,我也会认真的完成。我每次都可以在半小时以内把作业做完。放学后,当我们一一离开教室的时候,他会微笑的.和我们说“good bye”(再见)。
记得有一次,我们讲到蜡笔的制造过程。陈老师一会儿,学起机器的轰鸣声;一会儿,表演蜡笔怎么从一堆石蜡变成一支支蜡笔;一会儿,在白板上画出机器的样子。此时,他两眼放光,眉毛跟着手走,真可谓是眉飞色舞、神采飞扬。
讲着讲着,他从蜡笔的制作,说到了蜡笔的起源。从蜡笔的起源又讲到了沃尔玛的起源,从沃尔玛的起源讲到了家乐福的起源,从家乐福的起源又讲到了百事可乐的起源……又从家乐福和沃尔玛是怎么争夺地域优势讲到它们是怎样的水火不容的全球争霸。他还为此语气坚定的下了一句豪言般的总结:“我敢肯定,在昆明如果在一个地方有家乐福,那么在它的附近不出一平方公里至少会有一家沃尔玛。”又从肯德基和麦当劳是怎样用各种产品来吸引客户,结果却因为太贵而没有把他吸引住。然后讲到他们在美国是快餐而在中国是一种享受逍遥时光的另类下午茶。
我喜欢我这个知识渊博、风趣幽默的陈老师。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他将带领我走入英文的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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