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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喧闹作文900字

admin 九百字作文 2016-09-11 08:18:00

  一场烟雨,便洗尽了我的曾经。欢乐的时光,似乎从未停留过,便消失不见了。

  她是从迷蒙,已经旧了的过去走来的姑娘,带着历史痕迹,挽歌呢喃。间接的文化插曲,一生的轻歌飘扬。

  少年时,乐于逛街,忘却了忧虑与繁闹。身处繁闹的街市之中,喜欢拿一杯花香味的奶茶喝,边喝边在街上走着。周围喊卖喊卖声,吆喝声,却与我无关,也有关。我没有陶渊明“人无车马喧”的闹市归隐之境,只是容身于街,栖于欢闹,醉于此地。我并不避市,也不归隐,只是爱喧闹。

  每有赶集,必定有我的身影,对于孩童的我,孤独的我来说,我渴望欢闹。渴望有人陪我在这街市游荡。一种小吃可以吃到不想再吃,下次再见时照样可以吃,可以做了一件事,没有对错,只会哈哈一笑。

  小学时代,出了门往南便是街市,每当中午下课后便不再回家,一个人在一块地方随便买点吃的`。整个中午时间都在游荡,不停的徘徊。那时自己真的很孤独。但有时候,一件事做久了,便成了习惯,没有那么多情绪波动了。人也沉静了下来。十二岁的那一年,是我最后游荡的一年。再后来,初一开学后,便没有再出去玩过。

  本是孤独久,无事可做,便只善于游荡。后来一个人孤单久了,反而更容易专注。一些善于交际的人无法做到的事,我做到了。虽然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这是我对自己肯定的第一步,进而沉迷不能自拔。直到走到了现在的高二年华,我依旧朋友很少,但我不再孤独。心力早已练的堪比钻石,比较坚固,不易破碎。

  但现在还是留恋小学时代的随心所欲,说走就走的勇气,不拖泥带水的年纪,静默与追忆。想过再去街市,来一次欢乐之旅。但随着年龄的成长,得了一种名为走路懒癌晚期的通病。不再栖于欢闹,爱静中取静,没有了说走就走的勇气,也许早已过了疯狂的年纪。

  现在时常叹息,随着时代的变迁,大多东西都变了,好多旧房子被推倒,盖起了别具一格的楼房,人前人后都是日新月异的变迁,点点的熟悉感,也渐渐变少。直到有一天也会消失殆尽。只有记忆中,还会拥有一段有关消失的记录,年轮般刻画在脑中。时间久了,不断有新内容填充,埋在脑中,落了灰尘,逐渐被遗忘。

  心里有个声音说:出去看看吧,你再不出去心就掉了……后来在心的驱使下,我真的走出家门,那段游荡了六年的街市,换了许多新面孔,年轻的曾经,现在却更加苍老。久为未上街,以前熟络的大妈们,把我淡忘了,这绝不是玩笑,是一段真心历程。

  街上的许多小食品再也没有了儿时的香味了。我未变,寻找香味的心未变。食物却却变了味,油炸食品不健康,且更加难吃。人心腐华,你们的心也跟着腐化了吗?

  小街还是依旧的繁闹,一样的吆喝声,却没了当年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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