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马的作文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马的作文 篇1
意外离世的电影人午马留下这部他导演的惊悚片《化妆师》,影片讲述的也是逝者化妆师的故事。整体的氛围走惊悚路线,但其中还加入了一些喜剧元素,可以称影片为惊悚喜剧片。午马是影片的主演兼导演,他将过去港产片极富特色的惊悚喜剧片带入内地,让《化妆师》更加别开生面。
性感女郎巩新亮在片中饰演年轻的逝者化妆师媚媚,她师从老化妆师马爷(午马饰),马爷不仅教她化妆的技巧,还时常开导他做人的道理。巩新亮在片中摈弃了过往的性感表演,这次走端庄淑女路线,拼的全是演技,出场时就非常忧郁,一看就知道是一个阴气很重的冷美人。既然每天和死者打交道,阴气不重是不可能的,同时也注定她要遇到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
虽然巩新亮这次变得淑女,但是导演午马显然不会放弃让美女充斥大银幕。片中还有尚华、王希维等美女演出,美女们暴露的衣着和姣好的身材,以及在夜店中的暧昧环境,养眼的场景在片中并不缺少。
导演午马显然也没有放弃一切手段进行恐怖气氛的处理,包括太平间的鬼影,冷藏室诈尸的尸体,迎面而来的怪异面孔,从这方面来说,导演一定看过不少恐怖片,无论从镜头角度还是对惊吓场面的处理,虽说是在意料之中,但惊悚电影发展到如今,吓人的部分也只是万变不离其宗。
影片中通过梦境、幻觉等方式来展现惊悚镜头,可以巧妙的回避审查,这是国产恐怖片的长项,说实话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突出“灵异”效果,观众早已见怪不怪,但总比其他同类题材主公精神分裂这种故弄玄虚的方式要强。本片配合极为出色的光影音效成分,在这些大众化的惊悚场面配合下,却是达到了吓人的目的。
片中的主演之一午马,他饰演的马爷是一个历经沧桑式的人物,看惯了人们的生离死别,对人生有了很深的感悟。在片中他是一个导师般的人物,冷静沉稳,似乎一切难题有他在就能够迎刃而解。午马先生为这部戏奉献了他精彩的演技,也走完了他的电影人生。一生中饰演了众多经典角色,他是华语影坛难以忽视的重要人物。
马的作文 篇2
今天,我们去了扬州动物园——茱萸湾。最让我们难忘的是骑马,马场里有很多马:有白色的、黄色的、黑色的。有的在马场上表演,有的在马圈里吃草。我们从定做的木头台阶上跨上马。第一次骑在马背上,我有点害怕,又很兴奋。这匹马,白色的,个子很高,四条腿十分有力,马蹄踏在地上发出“的得,的得”的响声,马头中间有一块棕色的花纹很漂亮,尾巴又粗又长,十分威武。
我一手拉着缰绳,一手轻轻地拍着马头,悄悄地对它说:“慢点儿跑噢,别把我摔下来......。”同去的还有两个姐姐,一个姐姐胆子大,骑得特别快,不一会儿就回来了,另一个姐姐骑得比我还慢,像蜗牛一样,中途,马突然停下来不走了。她大声喊:“妈妈,妈妈,马怎么不走了?”
管理员叔叔笑着说:“没事,没事,它只是想撒尿!”怎么样,有趣吧!
马的作文 篇3
秦始皇死后,年幼的秦二世登基,大太监赵高独掌大权。一日早朝,昭告把某国进贡来的一只梅花鹿拉到了大殿上。
秦二世:“赵爱卿,一大早的,你怎么把头骡子迁到殿上来了?”
众大臣脑后立马渗出一颗大汗珠。
赵高:“皇上果然好眼力!虽然这次说错了,但总比上次把板凳说成机器猫闹的笑话要小些。”
秦二世:“拿这个长着脚的东西是什么?哎?它在拉屎耶!”
赵高:“身为一国之君,说话不要这么粗俗”
秦二世:“好吧……它的臀部在吐”
众大臣一阵狂笑。
赵高:“皇上,这是一匹马!”
众大臣愕然。
秦二世:“爱卿说笑了,虽然现在科技发达了,什么克隆牛,转基因猪纷纷出现,但马我还是认识的!马比这东西大多了!马有一条长长的大鼻子,耳朵像蒲扇……”
众大臣又吐――这两个人一个把鹿说成马,一个说是大象,心想:今天大家一起疯了啊!
赵高:“皇上,这地区俄是一匹马呀!不信,你让大臣们说说看。”诡计多端的赵高想借此机会试探一下朝中那些人反对他。
他把鹿牵到一个同党面前,问:“小强,你说这是什么?”
小强:“马呀!No problem!这可不是一匹简单的马,而是一批来自北方的梅花马!”
赵高:“说得好!”接着他来到一位忠臣的面前,问了同样的问题。
忠臣小明:“鹿!这绝对是鹿!”
秦二世:“路?小明爱卿,你的答案很有创意耶!你说是马路的路?”
赵高不悦。全体大臣都问完后,百分之八十说是马,百分之二世说是鹿。他暗暗记下了那些说是鹿的人。
秦二世:“好啦!我知道了,这个东西原来就是马呀!相信大家一次!退朝!把梅花马牵到后院,我要玩骑马射箭!”
后来,赵高使尽阴招,把那些和他意见相左又的人都一个一个杀害了。
马的作文 篇4
我叫骐骥,一匹3岁的公马。我是在一个雷电交加的午夜冒失地来到这个世界的。“是个怪物吧,你看它歪耳朵,短尾巴,背上还有块斑!”族人围着我指指点点,劝父母把我扔掉,否则不祥。幸亏慈爱的父母不忍心,仍细心照料我。
日升日落,我顽强地活了下来,但我受尽了白眼和委屈!族人都讨厌我,同龄伙伴见了我都躲得远远的,不愿和我玩。我只好在草原上踽踽独行,草尖上沾着我多少孤苦无助的泪水。寂寞让我无心去欣赏旭日东升,夕阳西下;自卑如同巨大的石磨压在我心上,并且无情地碾压着我稚嫩的心灵。
终于有一天,爸爸把我带到一块岩石边,问道:“骐骥,看那是什么?”
我看见石缝中一棵翠嫩的小草颤微微地探出了头。它是凭着什么力量受了多少磨难才能展示自己的存在?我明白了爸爸的用意,他希望我像这棵小草一样战胜自我,展示自己的风采。
从此,草原上那个曾经陷于迷茫与愁苦的身影消失了,出现的是我苦练本领的雄姿。每天天约微明我就开始出发了,先跑上坡,再向东方直跑,累了啃几口青草,渴了饮几口水。我经常浑身酸痛,甚至连站起来都很困难。有一次狠狠地摔了一跤,我硬是跛着腿朝前走,好几次我眼前黑影闪过差点晕倒,恍惚间死神伸着魔爪向我袭来……
终于,在那年赛马会上,我圆了梦。当我远远地把其它马甩在后面,率先冲过终点时,欢呼声四起,鲜花不断向我抛来。我成功了!
刹那间我终于明白:是自卑给了我不竭的动力。其实它并不可怕虽然你心里期望着美好世界,上天却偏要给你另外一个世界,那么你只有咬着牙去拼,最终将得到超乎两个世界之上的更新更美的世界。
马的作文 篇5
美丽富饶的锡林浩特是我的家乡。它那多次的草原风光和多彩的名胜古迹受到了人们的关注,特别令我为之自豪的是锡林郭勒大草原还是世界四大天然牧场之一呢。今年,全区两个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就要在这的家乡召开了,我们已经做好了充分准备迎接来自四面八方的客人。
回眸过去,展望未来,我不禁心潮澎湃。
以前,人们没有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性,肆意破坏草场资源,受到了大自然严厉的惩罚。以前,由于人们的文化水平不高,言行举止不文明,城市的形象遭到了破坏,再加上前几年我市经济发展水平滞后,导致很多恶性循环。作为锡林人,我们真有些为它担忧。
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观念的转变。锡林人奋发图强,励精图治。经过几年的城市建设,如今,它已经成为草原上一颗璀璨的明珠。现在,人们意识到了保护环境,保护操场,退牧还林,草原又恢复了以往的郁郁葱葱。这里的空气更加清新了,草更绿了,花更红了。难怪,来过锡林浩特市的人都将这里称为天然氧吧。同时,人们接受新鲜事物的速度也快了,人们斯斯文文,懂得互相谦让了,真是和睦一家亲啊!
距离两个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越来越近了,我看到锡市各个街道的马路都变得整洁宽阔又平坦,原来成堆的垃圾现在也消失的无影无踪,污水沟销声匿迹了,人们再也不用担心走过小巷会有泥点飞溅到身上。破旧的平房拆除了,替代的是栋栋拔地而起的楼房。老百姓乐呵呵地挺进了从前想也不敢想的楼房,直说党的政策好。
当你闲来无事,漫步街头时,你看到的是高楼林立,树林苍翠;你闻到的是花香四溢,你听到的是鸟儿啼鸣。置身这样的一座城市,有谁不想高歌?有谁不想驻足停留,又有谁不想赞美这充满现代化气息的城市_锡林浩特,你是一匹驰骋的骏马,腾飞吧!
马的作文 篇6
在20xx年,人们的交通工具不再是汽车,而是马。你一定会问,马是古代的交通工具,20xx年的交通工具应该更新颖啊?那你就错了,现在的马可不一样哦!
未来的马身长五米,高两米,与古代的马截然不同。未来的马背上还插着一对洁白的翅膀,因为科学家为它注入了飞鸟和鱼的dna,它的翅膀不仅能随着你的心情而改变颜色,还能随着你的需要而改变用途,更能伸缩自如。它的速度也是一流的,它既能行如闪电,又能飞若激光,还能游似鱼雷,是个海陆空都能飞驰的无污染的交通工具。所以我叫它“宝马”。
别看“宝马”高大威猛,体壮如牛,其实它也很心细,还能做保姆呢!早上,你一起床“宝马”就会帮你把衣服穿好,然后为你准备营养丰富的早餐,它的手艺可不差哦!我大声地喊:“‘宝马’,‘宝马’快去帮我打盆洗脸水。”忘了告诉你,科学家早就给我的‘宝马’注入了人体的dna,所以,“宝马”是可以说人话的。你要是想与它说话谈心也很方便!快乐时,它与你一起分享;伤心时,它与你一起承担;无聊时,它会陪你玩。其实它也可以消灭害虫、垃圾和细菌。因为害虫、垃圾和细菌早己成为马的主食。这样既能使马吃饱,又造福地球,真是一举两得呀!
嗯,听是什么声音,宝马用它的火眼金睛一看,哈,是小偷在撬门呀,“宝马”在干什么?原来它在运它的“太极气功”,小偷进门了,“宝马”左一脚“无形旋风腿”,右一拳“龟派气功”把小偷打得落花流水,哭爹喊娘,不好,小偷竟拿出了枪!怎么办?这时,只见“宝马”拿出看家本领:无敌的?“乱扫射!”只见宝马随手拿起一个花瓶,“砰”的一声,小偷的枪已经从手中掉下来了。我急忙使出“快速抓接手”,抓住了小偷的枪。小偷见枪落到了我的手中,便抱头鼠窜!宝马宣布:“
这一次:小偷大败,我们胜利了!”我和宝马欢呼起来。
20xx年的马真了不起,我期待这种神奇马的提早出现。
马的作文 篇7
草原上,马,是很常见的,棕色的马、枣红色的马、还有浑身雪白如玉的马。
它们是草原上的精灵,奔驰在辽阔的草原,那矫健身姿,让人羡慕,让人留念,它们是那么让人喜爱!
它们是草原上必备的工具,它们是游牧人的宠儿,游牧的人,喜欢骑在马背上放牧,手中扬着马鞭,一路吆喝,一路驱赶羊群、马群。
它们很温顺,很听话,我曾经见过一匹枣红色的马,它从山上急冲而下,把我吓了一跳,那是一条山路,羊肠小道,它见到我们一行人,竟然后退了几步,让出一条道来,我当时傻了,一动不动,表姐反应最快,快步走了过去,我还没反应过来,那匹马见我太慢,嘶鸣了一声,向山下疾驰而去,留下一片灰尘,那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马,还会给人让路!
它们也会撒野,在无人约束的情况下,它们会奔驰田野,冲进山岭,或在没人的草丛里打滚,人在外面,只能听到一声又一声地,欢快地马的嘶鸣。
它们是草原的精灵,草原人的重要工具,最聪明的马儿,甚至不用人管,吃完了草,便会自己回家,甚至不用马鞭,它也会按照主人的意愿来奔驰,它们是游牧人必不可少的朋友!
马儿,是草原的精灵,在草原的怀抱中,尽情陈驰……
马的作文 篇8
二表姐的爷爷奶奶住在一座大山脚下,因为山陡路峭,交通不便,所以他们家便养了一匹马来作主要的运输工具。它的主要任务就是把山外的东西驮进来或是把山里的东西运出去,又或是把山下的种子、肥料运到山上去,再把山上收获的粮食运回家。
二表姐爷爷家的马是一匹强壮的雄马,一身枣红色的棕毛,两只像树叶一样的耳朵,又黑又有神的大眼睛。奇怪的是它的眼睛和鼻子离得很远,而鼻子和嘴巴却又挨得很近。两眼也相隔较远,而且中间居然还有一条白线把它们分隔开来。它的头部有一掇红棕色的毛,摸起来很舒服。尾巴也长满了毛,看起来高大而帅气!别看它的蹄子细,可是很有力的哟,若是人不小心被它踢着的话,那可是伤不起的呢!
另外,这匹马的食量也是很大的哦!我记得有一次,二表姐喂了它半背篓的草,可是它吃完后还是饿得直叫,二表姐只好把所有铡好的将近一背篓的`草全都给它吃了,它才安安静静的不吵不闹啦!
我非常喜欢这匹枣红马,给它取名Handsome(高大而帅气),每次去二表姐爷爷家我都会亲自去喂喂它。
马的作文 篇9
奶奶有一件黑色的马夹。马夹已经褪色,不再像以前那么黑,那么亮。细细看,会发现袖口处有一小朵墨梅,针线很细密,让深黑的缎面多了一丝妩媚,其实这是奶奶用一双巧手绘就的小补丁。每当回老家看到这件马夹,时光仿佛倒流,回到那久远的童年岁月。
记忆中,奶奶很喜欢穿这件马夹,秋冬两季常穿着它,它成了奶奶农田里的“战友”。
那天下午,雨过天晴,天气清爽,奶奶带着我到田地里去挖土豆。湿润的土地里,奶奶照常穿着那件马夹。她蹲下身子,用铲子挖着大大小小的土豆。我紧跟在奶奶的身边,大概是奶奶踩到了光滑的泥巴,她摔倒了,我赶紧过去把她扶了起来。还好没什么大碍,只是她的“好战友”却已经沾满了黄黄的泥巴。
“奶奶给孙子挖好吃的土豆啰!”奶奶心疼地瞅了瞅马夹,又埋头忙乎了。
“奶奶,回家我帮你洗吧!”我说。
奶奶笑了:“我的好孙子,真懂事!”她的笑容在细密的皱纹里散开了。
一天的辛苦换来了美味的腊肉炖土豆,淳香不腻兼有土豆的和软细腻,我吃得香极了。
我执意要帮奶奶洗马夹。马夹摸上去真粗糙呀,放进水池里浸泡了一会儿,泥土很快就软化了,一盆清澈的水便变成了一盆泥水。我学着奶奶的样子,细心地刷洗着。刷干净的马夹,又恢复了它原本的黑色,很干净、很精神。奶奶亲亲我的脸蛋,笑了,她慈祥的笑容静静地消融在渐渐弥漫的暮色中,是那么温馨。
记忆中,奶奶总习惯穿着马夹出门、干活,马夹像奶奶一刻不离的护身符。奶奶也精心地呵护着马夹,精致地经营着生活。那些有关马夹的记忆,至今那样清晰。
爸爸曾经要给奶奶买一件新马夹,奶奶没答应。奶奶说,这件马夹还可以穿,跟它有感情了,新旧并不重要,重要是穿着它干活,心里踏实。
如今,奶奶已经不用下田地干活了,马夹也老了,褪色的缎面失去了光泽,就像奶奶那夹着银丝的斑白头发,满是岁月沧桑的痕迹。奶奶还是舍不得扔,还是每天穿着它出去买菜,穿着它走街窜巷,穿着它风里来雨里去……
这件褪色的马夹,蕴含了太多生活的艰辛,令人肃然起敬。
马的作文 篇10
天低云暗,雪地一片模糊,但是马不会跑进巩乃斯河里去。雪原右侧是巩乃斯河,形成了沿河的一道陡直的不规则的土壁。光背的马儿驮着我们在土壁顶上的雪原轻快地小跪,喷着鼻息,四蹄发出嚓嚓的有节秦的声音,最后大颠着狂奔起来。随着马的奔驰、起伏、跳跃和喘息,我们的心情变得开朗、舒展。压抑消失,豪兴顿起,在空旷的雪野上打着唿哨乱喊,在颠簸的马背上感受自由的亲切和驾驭自己命运的能力,是何等的痛快舒畅啊!我们高兴得大笑,笑得从马背上栽下来,躺在深雪里还是止不住地狂笑,直到笑得眼睛里流出了泪水……
那两匹可爱的光背马,这时已在近处缓缓停住,低垂着脖颈,一副歉疚的想说“对不起”的神态。它们温柔的眼睛里仿佛充满了怜悯和抱怨,还有一点诧异,弄不懂我们这两个人究竟是怎么了。我拍拍马的脖颈,抚摸一会儿它的鼻梁和嘴唇,它会意了,抖抖鬃毛像抖掉疑虑,跟着我们慢慢走回去。一路上,我们谈着马,闻着身后热烘烘的马汗味和四围里新鲜刺鼻的气息,觉得好像不是走在冬夜的雪原上。
马能给人以勇气,给人以幻想,这也不是笨拙的动物所能有的。在巩乃斯后来的那些日子里,观察马渐渐成了我的一种艺术享受。
我喜欢看一群马,那是一个马的家族在夏牧场上游移,散乱而有秩序,首领就是那里面一眼就看得出的种公马。它是马群的灵魂,作为这群马的首领当之无愧,因为它的确是无与伦比的强壮和美丽。匀称高大,毛色闪闪发光,最明显的特征是颈上披散着垂地的长鬃,有的浓黑,流泻着力与威严;有的金红,燃烧着火焰般的光彩。它管理着保护着这群牝马和顽皮的长腿短身子马驹儿,眼光里保持着父爱的尊严。
在马的这种社会结构中,首领的地位是由强者在竞争中确立的。任何一匹马都可以争夺,通过追逐、撕咬、拼斗,使最强的马成为公认的首领。为了保证这群马的品种不至于退化,就不能搞“指定”,不能看谁和种公马的关系好,也不能赁血缘关系接班。
生存竞争的规律使一切生物把生存下去作为第一意识,而人却有时候会忘记,造成许多误会。
唉,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在巩乃斯草原度过的那些日子里,我与世界隔绝,生活单调;人与人互相警惕,唯恐失一言而遭来来顶之祸,心灵寂寞。只有一个乐趣,看马。好在巩乃斯草原马多,不像书可以被焚,画可以被禁,知识可以被践踏,马总不至于被驱逐出境吧?这样,我就从马的世界里找到了奔的诗韵。油画般的辽阔草原、夕阳落照中兀立于荒原的群雕、大规模转场时铺散在山坡上的好文章、熊熊篝火边的通宵马经、毡房里悠长喑哑的长歌在烈马苍凉的嘶鸣中展开、醉酒的青年哈萨克在群犬的追逐中纵马狂奔,东倒西歪的俯身鞭打猛犬,这一切,使我蓦然感受到生活不朽的壮美和那时潜藏在我们心里的共同忧郁……
哦,巩乃斯的马,给了我一个多么完整的世界!凡是那时被取消的,你都重新又给予了我!弄得我直到今天听到马蹄踏过大地的有力声响时,还会在屋子里坐卧不宁,总想出去看看,是一匹什么样儿的马走过去了。而且我还听不得马嘶,一听到那铜号般高亢、鹰啼般苍凉的声音,我就热血陡涌、热泪盈眶,大有战士出征走上古战场,“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之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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