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马的自述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马的自述作文1
我,是连接两条马路的人行横道线,大家习惯地叫我“斑马线”。以前,我全身都是雪白雪白,干干净净的。不过现在,我有一些褪色了,雪白的身体已经慢慢地从浅灰又变成了深灰。你一定认为我会十分伤心吧?嘿嘿,恰恰相反,为这事,我特别高兴。要是大家都能踩在我身上,那才好呢!
你们看,每当绿灯亮起时,小朋友一齐结伴从我身上走过;大人们拎着公文包从我身上匆匆而过;骑自行车的青年们也响着清脆的铃声缓缓驶过……大家都走斑马线,遵守交通规则,这不仅是珍惜自己生命的做法,也是确保交通顺畅的守法行为。
咦?那个人,怎么回事?他为什么不到我身上来呀?“喂,青年,你应该从我身上走过去的!”他还是无动于衷,若无其事地仰起头一直往前走。我一边左看看,右看看,一边焦急地叫着:“喂!请你赶快到我身上来,你这样做十分危险,万一被车撞了该怎么办呀?”他好像忽视了我,悠闲自得地走到对面。哎,如果刚才有一辆车飞快地驶过,他很有可能就会被撞,到那个时候,还能挽回什么呢?
我,作为一条斑马线,真诚地希望能成为大家心中的生命线。亲爱的行人们,如果你们在我面前能慢一拍,停一停,等一等,我们的世界将会更加美好。
马的自述作文2
大家好!我是以前骑兵最忠实的朋友。唐代诗人白居易曾经写了关于我的诗歌“五年花下醉骑行,临卖回头嘶一声。项籍顾雅犹解叹,乐天别骆岂无情”。你们猜到我是谁了吗?对了,我就是你们人类的好朋友——马。
我长着一身漂亮的毛,油光发亮的。尤其是脖子上那一丛浓密的鬃毛,好像棕色的草原,风一吹,我的长鬃毛就随风飘扬,那个感觉真是帅呆了!你们知道如何判断我的年龄吗?让我来告诉你们吧!我的年龄越大牙齿也就越多,所以你们只要看我的牙齿数量就知道了。
我们马有着非凡的记忆力,我的先辈参加了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那时候有一个连长中弹负伤,倒在了马上,跟大部队走散了,失去联系。我的先辈就驮着受伤的连长,凭借非凡的记忆力将他从沙场上驮了回来,及时得到医护人员的救护捡回了一条命。我的先辈因此得到嘉奖,他真是一位勇敢的英雄,所以也就有了老马识途的成语。
我们的奔跑速度也是一流的。有一次,我乘着主人不注意,偷偷地跑到了大草原上去玩,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我遇到了一匹狼,那狼对我垂涎三尺。我一看不好,就三十六计走为上,一溜跑了,那狼在后面紧追不舍。这样,我和狼展开了一场追驱战,我使出浑身解数终于摆脱了那狼的纠缠。等我回到家里时就瘫倒在地了,主人看到我这样心疼坏了,犒劳了我一顿美食。
这就是我,你们人类的好朋友——马。
马的自述作文3
大家好,我是一匹马,你知道我是怎么成为这个马的吗?那我们去看一看吧。
甲骨文时期我的大祖宗是马,但是是一匹非常复杂的马。什么你看不清,那竖过来看看,怎么样,有头有尾,有脚有身的,不过太难写了,呵~,谁叫甲骨文时期,刻在龟骨上呢,使字很少圆则,如果像现在这样就好了。看一看,我的二祖宗,他是两匹马在前面拉车,二祖宗生活在金文时期,谁叫那车太烂了,没像现代汽车那么好,否则了那时候的马就变成超好写的了,像我这样。第三祖宗生活在小篆时期,其实小篆还有一个朋友那就是大篆。只不过小篆好看一点,第三祖宗是马,不过更是象棋上的马,怎么样,厉害吧?不过,三祖宗没我好看,样子也十分别扭,哦,虽说别扭,可三祖宗也大名鼎鼎,在草书的笔下,他却十分潇洒。隶书和楷书也就是四祖宗和五祖宗这两个祖宗可是和三祖宗一样的,所以不跟你说他的样子了。六祖宗和七祖宗的速度可是十分快的,谁叫他们在行书和草书时期,到现在我还想不通,六祖宗和七祖宗干嘛这么快,难不成这两个时期经常火山爆发或打战所以这两位祖宗才跑这快。
大家知道了我们这个庞大的家族了吧,世界上还有许多字等你们发现呢!
马的自述作文4
我的名字叫马。我可以自豪地说,我是世界上跑得最快的动物之一。如果要让我和你进行一场跑步比赛,你一定比不过我。我现在的体重有500多斤,身高一米七。在我背上放个垫子,上面坐两个人,那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我的特长很多,本领也很大。因为我四肢强健,所以我可以载人拉车、长途越野。我迅捷善跑,所以我可以带领牛兄弟和羊姐妹们躲避豺狼的攻击,还能够参加“奥运会”比赛呢。我对人温和幽雅,所以人们都觉得我很可靠。牧民们迁徙放牧、远征打猎,都喜欢把我当作他们的好帮手。我还特别机警聪慧,无论是在山林,还是在草地,我都会用灵敏的鼻子和超级发达的耳朵来识途领路。我的妈妈告诉我,我们马儿在草原上,既得像个“导游”,更得像名“领航员”,多骄傲呀!
我的睡觉方式跟人类的睡觉方式也不同。因为我不一定非得在晚上睡觉。要是没人打搅我,我可以随时随地睡着,站着、躺着都能睡。我吃的东西是草,跟人类的吃法也不一样,不用煮来不用炒。无论是严寒还是酷署,无论草儿是肥美还是枯硬,我都能消化吸收,变成我无穷的动力。
你瞧!我这匹马儿,正在慢慢地长大。总有一天,我一定能成为一匹能征善跑、聪明勤奋的骏马!
马的自述作文5
哦,大家好,我是阿拉伯纯种马,被公认为是世界上最高贵、最美丽的马种,当然了,我对许多马的特征了如指掌。
难道还有谁在质疑,马儿是世界上最高贵的动物之一吗?我们有完美的身材、炯烔有神的眼睛、敏锐的耳朵都是许多人类心中的最爱。然而现在仍还有一些人用很残暴的方式强迫马干活,比如说:用鞭子使劲打我们,让白马变成红马,棕马变成花马,还给我们的腿上涂上什么过敏药膏,过一会腿就会像火烤的一样。说到这,我为我的兄弟姐妹感到万分心痛,我不禁要说:“使用这种方法让马儿为人类工作,我们马绝对不会心甘情愿地帮助人类,可我们不会记恨主人。
咱们马,也是很讲人情的。你看,在抗日战争时期,只要是我们的主人死了,我们也会尽全力把他们弄到背上,然后把他带回营地,给他送最后的一程。
滑稽的场景也是非常容易出现的,比如说:当自己肚子饿了,突然看见主人那里有一片面包,就会偷偷地叨走食物然后飞快跑开,然而这时主人将不停的追我,直到累为止。还有时,由于主人常不来看我,所以当主人叫我时我故意当没听见,除非他来给我吃红萝卜,呵。以上决不能告诉我的主人啊。
亲爱的人们,爱我们吧,我们真的很需要关怀。
马的自述作文6
我是匹驰骋于青藏高原之上的汗血马。告诉你哦,我现在看到人类就怕,并不是因为我胆小怕事,而是因为,那次的浴血之战,在我心中留下了永不磨灭的记忆……
10年前一个雷电交加的夜晚,一个科学家为了争夺名利、权利,还有自己的野心,妄想研制第一匹人造马。于是,便把枪口瞄准了我的家族。而我,便成了第一个实验品。在我临走之前,母亲那嘶心裂肺的哭声成了我心口永远的痛。
真不明白这个混蛋科学家的脑袋里装的是什么东西!!!竟把鹰、虎、豹、猪的基因组合后移植入我的体内。还对我进行了一次巨大的改造,将他编制的电脑程序芯片装在了我的大脑中。然而连我也没想到,实验失败了。各种动物的基因分子混乱了,干扰了电子芯片的正常运行,将我异化了。我从这下刻起意识到,我再也不是那匹高贵的汗血马了,我成了战不死的战争机器……“杀了他!”我下意识地想。我在10秒钟之内了解了自己已刀枪不入,具有隐身、发射光子弹等可怕的战斗技能。然而,我再也控制不了自己!我在几分钟之内攻占了戈壁,并把边疆战士杀了个片甲不留。我的眼睛冒出暗红的yu火,身上也染满了血腥。
“蹑影(我的名字)……蹑影……”“这声音好亲切……啊!”我只觉得一阵疼痛,便不省人事。
我醒来后,妈妈把事情原由说了一遍,我不禁为人类感到痛心,人类啊!你何时才能克制自己的野心。
马的自述作文7
我就是鼎鼎有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马。我的榜样当然也很多,比如:岳飞英勇善战的“白龙马”,刘备奋不顾身的“的卢马”,关公日行千里的“赤兔马”……他们都是我们马族最给力的明星,我为我是马而骄傲!
我们都十分秀美。比如我们蒙古儿马子,油光闪闪,比蒙古袍的缎面还要光滑,我们的身子一动,皮下条条强健的肌肉,宛如肉滚滚的大鲤鱼在游动。我们最与众不同的是我们那雄狮般的长鬃,遮住眼睛,遮住整段脖子,遮住前胸前腿。
我们的武器也很发达。有沉重巨大的前蹄,像抡锤,像击拳,像劈斧。我们还有坚硬的牙,以及能震碎木头成木屑的后蹄。如果你不小心挨了我们的尥蹶子,那滋味可不好受,重则粉碎骨折甚至断掉,轻则伤及皮肉,但起码也会起个“乌馒头”。
我们也十分忠实于主人。如果在战场,主人累了,我们会急忙把他驮回军营;如果在农场,我们无论拉了多少货,也总是任劳任怨,只要一点草和水就够了。
我们对主人、朋友忠实,而对敌人就不一样了。我们会不惧刀光剑影、飞弹大炮,总会冲在第一,驮着主人,昂首长啸,玩命地狂奔,而且不管跑多远,只要看到敌人,总会跃跃欲试,向敌人奔去。宁愿死,也不投靠敌人。
我们就是对主人忠实,对敌人凶狠的马。
马的自述作文8
我是一匹西凉宝马,名叫赤兔,原在董卓老贼手下无事可干。因为董卓手下几个武将全是窝囊废,我做他们的坐骑有辱我形象。
自从董卓进京,我被带到洛阳。由于董卓要收买荆州刺史丁建阳帐下猛将吕布,我被赠送给吕布,当第一眼见到吕布时,我被吕布所吸引,我认定吕布是我的主人,就这样我随吕布南征北战。不久,吕布在白门楼损命,此后我认为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像吕布那样威武的人,一度想寻死。不过曹操这儿的.伙食挺不错的,我就静下心来想:世界上可能还有像吕布那样威武的人。
我说的那句话实现了,关羽降汉了,曹操把我赠送给关羽,“好一个义薄云天的关云长”我心里暗暗称奇,我认定关羽是我的第二个主人。关羽骑这我,斩颜良,诛文丑,过五关斩六将。我完全被美髯公关羽的仁义所折服。
最后,关羽因轻敌被东吴那群鼠辈杀了,吴主孙权把我赐给马忠,我心里想:“呸,一点气度都没有,也想当我的主人”。
见到东吴这群鼠辈后,我相信在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可做我的主人,我还是绝食而死吧
马的自述作文9
大家好!我叫“棕雪”,是一匹哈弗灵格马。我除了鬃毛,门棕和马尾是白色的,身上其它地方都是“金光闪闪”的栗色。
我是一匹大型马,我跑得很快!我们的祖先是始祖马。它的外型有狐狸般大小,前提四趾着地,后蹄三趾着地,背部弯曲。它们生活在大约5000万到6000万年前的北美洲,欧洲和亚洲。为了能生存下去始祖马改变了生活习惯,它们慢慢变成全齿动物,同时,它的脚趾也在逐渐演化萎缩,最终变成了角质层。当然,始祖马的体型也在变大,经过慢慢进化,才有了现在的马群。
我们的主食是干草,嫩树叶和青草,我们也需要营养,有时也会吃一些蔬菜和水果。我最爱吃的水果是苹果,最爱吃的蔬菜是胡萝卜。
我们是群居动物,在一个家族中有马儿的等级制度。马群中高等级的马儿在进食和饮水时都享有特权,这些都与我们的年龄,经验,力量勇气和智力这几点来决定。
现在我们分为纯种马,温血马,冷雪马,矮种马几大类。世界知名的马有:安达卢西马,哈弗灵西马,阿拉伯纯种马,弗里斯马,汉诺威马,奥登堡马荷尔斯泰因马,特雷克纳马,比利时马,帕索斯马。
马的自述作文10
嗨!大家好,我是一匹聪明又帅气的马。想必大家一定都非常熟悉我吧,马儿和人类还是好朋友呢!
以前,在马赛上,到处都是我们奔跑的身影,偶尔赢了比赛时,我们就会骄傲地抬起头,主人就会奖励给我们好吃的,人们也很喜欢我们我们的生活开心而满足。然而,这种美好的生活,在科技发达的21世纪,却结束了。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一天天提高科技一天天发达,他们 欲望也渐渐膨胀,大自然提供的资源远远不够满足他们的欲望。有一些人就在我们马儿身上动起了歪脑筋。他们到森林里,草地上把我们抓回来。性情奔放的马儿到了人类生活的地方以后,就开始了苦难而孤独的生活。我们被主人孤零零的关在一丁点大的马圈里,一点自由都没有。
主人们用锋利的剪刀把马儿的尾巴一段段地剪下来做成可以供书法家们写字的毛笔。然后到市场上买个好价钱,而自己却用这些肮脏的钱去享乐了。
更可恨的是,那些人还从马的腹部里挤出既新鲜又好喝的马奶,卖给人们喝。人们喝得心满意足了,而我们却要忍受被强挤奶的痛苦。
唉!人类啊!你们何时才有保护地球和保护动物的责任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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