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环保局领导,亲爱的厦门市民们:
你们好!
厦门是一个美丽的海滨城市,因此,为了咱们厦门更为宜居,我们被选为“垃圾分类”试行城市。在督导员的努力和大部分市民的自觉下,垃圾分类基本落实到位。可还是有一小部分人,成了大家之中的“特别分子”。
垃圾分类督导员每天都在固定时间内督导及帮助市民进行垃圾分类,市民也很用心地使用四色垃圾桶及两色垃圾袋,可这群“特别分子”,不但没有将垃圾分类,还趁督导员不在之时随意乱丢垃圾!这些不文明的行为,不但给督导员的工作增加了难度,也对环境卫生造成了一定的破坏。
在进行垃圾分类时,许多小区都取消了分散在各个楼层的小垃圾桶,并要各业主将这些垃圾丢到指定的垃圾分类点。可是有许多“懒虫”不愿再多走路去扔垃圾,便将垃圾丢在楼下或楼道内。这是十分不文明的行为。给其他业主、保洁人员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在此,我建议:
首先,请所有市民遵守垃圾分类要求,主动将垃圾分类并扔到指定位置。
其次,请环保局相关部门下发一些分类学习资料或集体教学,避免“不会就不分类”的问题。
最后,请有关部门将“垃圾不分类”的惩罚落实到位并加大力度,才能整治所谓的“特别分子”。
以上是我个人的几点建议,希望相关部门整改并落实。“垃圾随手分一分,厦门美丽加十分”。垃圾分类需要每个市民的努力,在能真正见成效。所以我们都行动起来吧!为保护厦门的环境贡献一份力量吧!
此致
敬礼
建议人:六年1班陈玮灿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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