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初二写人作文《他,不普通》之二》
初二写人作文《他,不普通》之二
他,不普通。可能在别人看来,他是最平凡不过了,可是在我心中他却是非凡的。闭眼,回忆,往事如烟:定格,播放,永生难忘。
在记忆之轮中,她是那么熟悉,而如今却是那么陌生。他像众多农民一样有着黝黑的皮肤,一头黑而短的头发乱糟糟的立着,一双眼睛不大却闪着犀利的光,一嘴黄牙齿就知道他还保留着老一辈的风范。他厚实而着实让人不舒服的手掌经常抚摸着我的头,淳朴的对我露出他那黄板牙,他是我至亲的爷爷
我的最初记忆是在爷爷奶奶的怀抱中拥有的。还记得,爷爷吃饭总离不开一杯浊酒,当一团团白烟在饭桌上升腾,也也就从桌子底下掏出他的家常便酒。用他坚硬发黄的指甲抠开瓶盖,小心翼翼地倒满杯子,几口下肚。我知道他又要炮轰我了。果然,爷爷开口了:琳琳,人活在世上就要有所作为。爷爷这一生全投在我的地上了,你长大了要考大学&&我坐在小板凳上听爷爷的人生道理。记得最深的一句是爷爷说的:不能看别人喜欢自已也眼馋,别人喜欢的和别人的脾气,但不一定适合自已。己所欲,也要适施于己。虽然当时没有听懂,但现在明白了。听别人说爷爷也只有小学水平,却能说出让人受益的话,我想这可能是爷爷有丰富的生活经历吧!在所有普通的农民中,爷爷却是不普通的,他用生活的经验传授给他的子孙,让他们在人生的路上走的更远。
妈总说爷爷太小气,不爱惜自己的身体,爱财如命。在我看来爷爷确实如此。我们家有二十亩田,可以说都是爷爷每天辛苦的耕种,收获。爷爷这大半辈子都是在田里消费的,他的农民精神和不良的饮食习惯让他倒下了,爸爸和叔叔总劝他把田卖了或是让给别人种。他总固执:自家的田自家种,哪有给别人种的道理。我知道这田凝聚着他的汗水以及心血,尽管他常常抱怨种田太累了。可是从他满足的笑容看出他是高兴的。说他爱财如命,是因为他常常把钱挂在嘴边,爷爷种的菜都是卖的,在街上卖菜,他头头是道的经商方法和精密的商人头脑,着实让人觉得他爱钱。在我想来,他不过是想在年老时不成为孩子的负担,,自己养活自己。
深冬悄声无息地淡出了视线,一抹绿在田地里闪耀,一个老头走进了农田。他的肩上扛着执着了一生的锄头,带领着他的子孙在人生的田里播撒希望。爷爷,他不普通。
篇二:《他,不普通》
他,不普通 时光匆匆过,似乎不见任何踪影,唯独他默默微笑的影像深深铭刻于我心中。
他,是班上成绩顶差的同学,学习绝谈不上认真,只是有时在课间做一些无聊的事引来大家的嘲弄。在我看来,他就是一个新版的“孔乙己”,没有他,同学们还照样这么过。
西风骤起,扫落叶般席卷着大地,让人心中也多了一丝凉意,这不期而至的风冻住了一个季节。
“阿——嚏——”一个喷嚏在教室里炸开了,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教室中四处蔓延。乍暖还寒,这样的天气,同学们自然免不了感冒。只是,这次似乎严重些:就连上课时咳嗽声都此起彼伏。
这一感冒,纸巾自然是少不了用,地面也自是一片狼藉。他,是每天打扫班上的值日生,平日里若是看到地上有杂物,他必将用老师交给他的权利勒令那个人拣起来,只是今日,他竟只是皱了皱眉,没有说什么,静静地把班上打扫干净。大家诧异着,只不过很快这件事情便被抛到了脑后。
第二天,我因为值日早早地来到教室,发现他手中正拿着一堆黑色的东西,走到每个人的位置上时,便从手中一抽,轻轻地放在桌子上,再用文具盒将它压住。
他手里拿着什么?他到底在干嘛?我心生许多疑惑。
我不由得加快步伐,走到桌前一看,原来是黑色塑料袋,他莫非自己从家里带来给我们做垃圾袋的?他竟然??
同学们纷纷到齐,正议论着是哪位好心人时,我原以为他会站出来自豪地告诉大家:这是我做的。可是,我想错了,他没有,他只是静静地站在那儿,看着同学们脸上的欣喜之情嘴角勾起一抹笑。阳光下的他,显得英气逼人,他,并不普通。
外面寒风依旧肆虐,但那可以冻住一个季节的寒风却冻不住教室里的温暖,冻不住他那炽热的心。
篇三:《他不爱她(800字)作文》
精选作文:他不爱她(800字)作文{他不普通作文初中800}.
–《雷雨》节选读后感 我想周朴园对鲁侍萍没有感情。当年为了娶一位有钱有门第的小姐周朴园明知鲁侍萍不可能在呆在周家却没有说一句话。如果说当时的周朴园迫于家庭的压力和封建制度的压力二无可奈何,不得不干鲁侍萍离开,那么三十年后的周朴园更加印证了他对鲁侍萍没有半分真情实意。 在他认出鲁侍萍之前,鲁侍萍问他说:姥爷愿意帮帮他么?周朴园只是说让我想一想。如果他真的对鲁侍萍有感情,怎么会在听了侍萍的悲惨遭遇之后只是淡淡的说想一想?如果他真的对侍萍心存怀念和愧疚,难道不应该万分欣喜、迫不及待地想去看看侍萍么?如果说这还是周朴园的克制和隐忍,那在他认出鲁侍萍的时候,全无久别重逢后的喜悦甚至仔细端详侍萍这样本能的动作都没有。有的只是戒备,只是一句严厉的质问,也许他那一刻顾念的只是自己的名声和利益。做到如此绝情还能说周朴园是在克制自己吗?如果他对侍萍还有感情,为什么他连三十年前的死都不愿侍萍提?。我想这并不是他对侍萍心有愧疚,而是他急于抹去自己年少轻狂时留下的污点。后来他居然急于打发侍萍离开。以后鲁家的人永远不许到周家来。这表现出他急于撇清和侍萍的关系。到最后他也可笑地想用钱解决他们之间恩怨。这些都可以看出他对侍萍没有半分真情实意。 当然,不可否认,周朴园的确在怀念着。 他留着侍萍的相片、她喜欢的家具,还保留着她的生活习惯。坚持了三十年实属不易。这一切似乎在无言的告诉所有人周朴园还在还念着鲁侍萍,似乎还在证实着周朴园对她念念不忘。但我觉得这更像是周朴园在怀恋自己未能得到的东西,这更像是周朴园贪恋的表现。人总在觊觎。心理学上有一种契可尼效应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觉得好。这种效应放在周朴园身上何尝不是一样。他怀恋的只是他无法再得到的,只是他和她无疾而终的爱情。所以所有的人都以为周朴园对鲁侍萍还有感情,也许周朴园自己也这样以为。其实鲁侍萍只是他这种未得到的贪恋的寄托。 可能三十年前他对她的确是真情实意,但他可能为这爱活一瞬,绝不可能是一生。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毕竟,人首先要爱自己。高二:mym
篇一:他和她{他不普通作文初中800}.
他和她
宋丹龙
我知道——
我知道她每天早上起来要喝两杯咖啡。
我知道她每个星期二和星期五会去澡堂。
我知道她每周哪几天会带褐色发卡,每周的周末会系白色的发带。
她现在就坐在我旁边。
但她只是一直望着窗外。{他不普通作文初中800}.
我知道她是一个普通话说得非常好的女生。{他不普通作文初中800}.
她现在就坐在阅览室里。我知道她正在日记本上记日记。
我知道——她并不爱我。
他不知道——
上点的两杯咖啡中有一杯是为他点的。
他不知道我之所以星期二和星期五去澡堂洗澡,是因为那天我有和他一起上的课。他不记得他和朋友们买给我的褐色发卡,他不记得他曾说过我很适合系白色发带。他现在就坐在我旁边。
但是他不知道我正在看窗中映出的他的影子。
他不知道我只有在叫他的名字时才会加上抑扬顿挫的语调。
我现在正坐在阅览室里。
他不知道我在日记本里写满了他的名字。
他不知道——我有多么爱他。
篇二:不爱写作文
我不爱写作文 以前我非常怕写作文,甚至一听到“作文”两个字,就极度的厌恶、反感与恐惧,恨不能人间蒸发。一篇作文要绞尽脑汁才能写得出来,糟糕一点甚至搜肠刮肚也未必能写一段话,拿着笔脑子里一片空白。于是一到作文课,就如临大敌,最头疼的就是写作文。当然了,越写不好越怕,越怕越写不好,恶性循环下去,作文永远都是一个摆不脱的阴影。对我来说,作文还哪里有快乐可言?
爸爸妈妈为我能写好作文和我进行沟通交流,他们告诉我,写作文是在表达自我,不是一项任务。很多时候不是没东西写,不是没话说,而是自己不够主动。主动一点,勤快一点,写作绝对不会再像想像中的那么难,不信你试试看!
爸妈还告诉我写作的要点。首先,确定作文要写的内容,再根据内容确定作文题目。题目要简单扼要,紧扣内容。描写事要有开始,有过程,有结尾,时间、地点、人物要清楚;描写物体要抓住它的主要特征,形状、颜色、味道、动作等等。讲道理,就是表现事物的真、善、美,说明生活和学习的道理。要做到这{他不普通作文初中800}.
些,平日里就要注意观察,留心生活,并且带着真情去写作,记下自己喜爱的事物。其次,思路清晰,列好段落大纲。在下笔之前,就要清楚作文分几个段落,每个段落写什么内容,段落大意是什么,这样才能写好作文。
听了爸妈的智力名言,我按照好的方法,尝试自己一句话一句话认真思考写作文,平时老师讲解课文的时候,做好笔记,认真听讲。多看课外阅读,积累好词佳句。多观察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还有,注意用词准确、形象,句子通顺,优美。每次写完作文自己先朗读三遍,如果病句太多,就必须重写,再朗读三遍,不过关就再去重写,现在我能自己写作文,虽然写得不是很好,以后相信自己一定能写好作文。
任何事都不能害怕,要勇敢尝试多做、多看、多思考就一定能成功。现在我再也不怕写作文了。
我不爱写作文 从小,我就爱看作文书,只是讨厌写作文。但是,有一篇作文改变了我对作文的看法。
在四年级的时侯,我的一篇作文《一份有意义的礼物》获得了学校现场作文三等奖。从此以后我就喜欢上了写作文。
老师发现了我的写作才能之后,就特别欣赏我。我也不辜负老师的重望,在我参加的学校
我不爱写作文 年级的时候,陈老师常常跟我们说,作文就是语文的灵魂。一年级的我才六岁,不知道语文是什么,更不知道作文是什么,所以陈老师说的时候我完全不懂,两眼呆呆地看着老师。直到有一天??
“逸逸啊,我想你上学快两年了,应该会写作文了吧?”“妈咪,我不懂写作文。”“老师没讲?”“讲了,我不懂。”“逸逸啊,来,听妈咪跟你讲作文是怎么回事。”于是,妈妈跟我说了作文的要领和作文是什么。
“妈咪,作文好像很复杂的样子。”“不复杂,试试看。”听了妈妈的话,我的
崽,你着什么作文?没水平!好词好句哪去拉?”“没有。”“你??”
转眼,我五年级了,写300字作文也不足为奇。我们的班主任换了,新班主任封我为“小才女”,在期末评语上说我作文水平令同学羡慕,好友黄家雯问我有什么作文秘诀,我就说,写自己想说的话。每当在上发表完一篇作文后,我的心总有一种欣慰的感觉。是作文让我爱上语文,是作文给予我力量。 所以我说,作文真的很奇妙!
篇四:《《她,不普通》》
她,不普通
北诗中学 154班 李晓爽
她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妇女,她是一位平平凡凡的城市清洁工。但她却用自己的双手建立一个温馨幸福的家;她用自己的劳动营造了一座干净卫生的城市。她就是我那伟大的妈妈。
新学期的上午,老师并没有布置任务,只是让我们讨论一下妈妈对我们的关怀,下午写出讨论稿。可是没有一个人肯和我一起讨论,顿时,我的鼻子酸酸的,不争气的小泪珠一滴蹦出来,接着,便趴在桌子上委屈的哭泣。”你怎么了?”老师的一句关心话将我从伤心中拉出来。
“我……没什么,没什么……”我泣着残泪嗫嗫嘘嘘回答着。老师那水灵灵的大眼睛注视着我“那为什么不去和大家讨论呢?”“她妈妈是个清洁工!哈哈”同学们的嘲笑声刺入耳孔。我深深地埋下了头,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哦,这是好事儿呀!”顿时,同学们的笑声嘎然而止。“来,回去好好看看你的妈妈,要用心去看,明白吗?”老师的话让我似乎明白了许多,不住点头,飞奔出教室。
平安街上那个熟悉的背影,正一手拿着扫帚,一手拿着簸箕,弯下腰,扫着地。我不知为什么,看到这一幕,竟然热泪盈眶。我走到妈妈身边,看见了那不断流淌的汗珠,一滴一滴流在大道上,妈妈起身准备倒垃圾,看见了
我,竟惊奇地问我:“孩子,你怎么来了?不舒服吗?走,咱去医院。”说完就丢下簸箕拉着我往医院走。“不,妈妈,你辛苦了,我来帮你吧!”我投在妈妈怀里哭着说。妈妈竟一把将我推开:“孩子,你真傻,妈妈为了你,当然什么都愿意干,快回学校!”“不!”我倔强地顶了一句嘴,说完拿起扫帚就扫。妈妈也拿我没办法,只好坐在草坪上歇脚,我热火朝天地干着,越干越有劲,汗珠也不断滴落,我终于明白了妈妈的劳苦。
一天下来,我帮了妈妈许多忙。平安街道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金光灿灿。真是一番独特的情致!回家路上,妈妈告诉我:“孩子,你要明白,世界上的卑微其实是那些看不起卑微的人,我们这些清洁工虽然不起眼,但是如果没有我们,怎么会有美丽清洁的环境呢?别人的嘲笑妈妈根本就不在乎,你也不要计较,懂吗?”“嗯”我不住的点头。我从妈妈的话中又悟出一个人生之道:卑微,才能体现伟大!
我要告诉全世界:我的妈妈是一名清洁工!她,不普通!
篇五:《初中作文:我不想回头 (800字)》
我不想回头
聚一生之璀璨,绽放出一场绚丽的花火,照亮黑夜,光临万户,直冲天边的云霄。 ——题记
海子曾经说过:风后面是风,天空外面是天空,道路前面还是道路。人生就是不停地向前走,而我则把人生比作一副余弦函数图像,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在这段为梦想冲刺的时光里,我不想回头。
时间镌刻在课桌的裂痕中,随着粉笔的印记一同消失不见,黑板上距离中考仅有xx天的大字,在值日生的更改下一天天减少,如同翻过一张张发黄的日历,张牙舞爪地宣告我们剩下的日子已经不多了。紧张、兴奋交织在心头,抬首放眼望向窗外,天边游弋的碎云,穿梭在云隙间的飞鸟,吐出一丝新绿的白杨树宛如翘首的伊人,不知何时我已早已无暇顾及,在这段与自己为伍,为了梦想而努力冲刺的日子里,我正全力以赴。
早晨被清亮的铃声吵醒,在彻骨的寒冷中睁着惺忪的睡眼爬了起来。在早间新闻的播报声中整理着前一天晚上混乱的思绪,冲牛奶、看书、读报纸,我清楚的知道自己正为梦想做着不懈努力,尽管也会有些力不从心,但我坚信只要努力了,成功自然会属于你。
来到书声朗朗的校园,眼前堆得一摞又一摞的辅导书,演算纸一页又一页地被字母数字所填满,时间的充实与忙碌让我体会到生活的质感,太阳穴突突跳动的血液和发烫的梦想。黑板上验算过几遍的公式依旧一动不动地停留在那里,值日名单上不知不觉又出现了我的名字,我把这些都归于时间的流逝。
“第一名应该既是荣耀又是孤独的吧?即使那样,我也想尝尝第一名的滋味,我想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强!”这是追梦高中里的一句台词,它一直激励着我向前飞奔,增加我前行的勇气与信心,即使我深感自己技不如人,但我相信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站在昏黄的路灯下,抬头仰望那棵寂寞的梧桐树,我咬住牙,双手握紧,告诫着自己:别怕,别怕,别回头?? 每一段时光我都不想让自己后悔,别回头就往前飞奔,总有一天,我会高傲地绽放在属于自己的天空中!
篇六:《暑假作文 之 他,不普通》
暑假作文 之 他,不普通
他,出生在广西省南宁市武鸣县府城镇的一户普通人家,父母都是农民。
今年,他报名参加了中国达人秀,凭着自己独特的机器舞步,赢得了评委一致的好评。面对评委惊呼:“你真是天才!”,他谦虚地说:“我不是天才,只是我下的功夫比别人多,我来参加这个节目,只是想让大家知道我们那个边远的村里还有一个街舞达人。
我也观看了这期节目,他灵活独特的舞步着实让我目瞪口呆。
人民大会堂,上海八万人体育场,他一次次成功,最终成为了中国达人秀的冠军。他成名了,这一切是多么不容易。在这成功的背后,他付出了无数了艰辛与汗水: 父母是农民,所以他经常要帮父母干农活,在这个时候他还想着舞蹈,拿着锄头一边种田一边跳舞;
高三的时候,他将少得可怜的业余时间一挤再挤,疯狂地看网上视频学习舞蹈,一遍又一遍,反反复复地模仿。繁重的功课、作业、考试都没有将他压垮,即使舞蹈占用了他一部分的学习时间,他还是以不错的成绩考上了大学,成为了村里唯一的大学生;
因为跳得好,他常在大学里表演给同学们看,然而时间一长,同学们早已看腻,因为他为了把一个舞蹈动作练好,要重复上百次甚至重复一个月不间断,同学们对此已经麻木了,而他却从能不厌烦地坚持练习。每天下课后,他包里装着一个小音响,独自到学校操场、草地一个人默默的揣摩新动作,因为练习,他的膝盖处多次被磨破了皮。
努力使他获得了成功,而对于自己的突然成名,他也始终抱着平和的心态去看待,他在赛后采访时说:“不求与人相比,但求超越自己。”这也印证了那句爱迪生的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对于未来,他说暂时不会进娱乐圈,要以学业为重。
中国达人秀比赛结束了,紧跟着而来的是舞林大会,面临的舞蹈是和街舞完全不同世界的斗牛舞。虽然只有3天的排练时间,但他还是出色地完成了比赛。超过了某些专业选手,以三颗星的成绩直接晋级。这和他永不放弃的精神有很大的联系。 他努力,他坚持,他谦虚,他淡泊,他有许多方面值得我们学习。
他,不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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