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议论文:论“费厄泼赖”仍须缓行
一、打“狗”之立场
上个世纪,鲁迅先生认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这是对的——在当时应该“缓行”,不仅如此,在今天和以后仍须“缓行”。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王蒙先生认为“费厄泼赖”应该“实行”,理由是阶级斗争消灭了,大可不必对所谓“阶级敌人”穷追猛打。现在也有人认为:时代不同了,人们应该拥有君子作风、绅士风度,应该将“费厄泼赖”精神发扬光大。殊不知,越是对某些人“费厄泼赖”,他们就越发嚣张神气,非把社会搞得翻天覆地鸡犬不宁、把人民搞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不可。依我看,中国人没有这种精神最好,免得处处冷不防被“狗”咬。所以,过去我们曾经肯定“痛打落水狗”,今天,我们依然要“痛打落水狗”。
二、“狗”之丑态
我所说的“狗”,乃当今社会最为流行的“狗”,碰上它们千万不可有半点“费厄泼赖”,否则必被其害。
那种爱作威作福的“官狗”,当为害虫。他们都是有权有势有地位的家伙,贪污受贿,欺上瞒下,有时也会发发“狗威”,横行一方。别看他们打扮得人模官样,其实干的都是偷鸡摸狗见不得人的勾当。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受查处的省部级贪官就有数十人之多。原江西省长胡长清在经济上大肆索贿,在生活上腐化堕落;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受贿达千万元以上……其他的地市级贪官更是多如牛毛。现在,更多的“官狗”重蹈覆辙:如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严重违纪,贪污腐化;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郑筱萸贪污受贿,玩忽职守……可谓前“腐”后继,“勇往直前”,他们就像角马大迁徙一样,不顾一切朝某个目标奔去,一旦落水,便拼命地狂叫和挣扎,做一点“辜负了党的培养”的忏悔,流几滴“鳄鱼泪”。更有甚者,他们有的早已狡“狗”三窟,将家人迁到国外,只身留在祖国“裸官”为民,一旦风声不对,便“狗”急跳墙,潜到国外对你狂吠不已。此时千万不可对他们仁慈,对他们“费厄泼赖”,如果那样,就是姑息养奸,祸国殃民了。因为“上帝欲其灭亡,必先令其疯狂”,倘若对他“费厄泼赖”,他便会得寸进尺,并不把你的善良、仁慈放在眼里,最终还是把你咬得鲜血淋漓。
三、打“狗”之误区
看看我们是怎样对待“狗”的吧。
试看当今之中国,为什么贪官污吏是屡打而不死呢?最主要的是我们有些部门“心太软”。对待这些昔日作威作福的“官狗”,只是教育教育,处分处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或易地调动,或党纪记过,重一点的枪毙一两个,坐牢两三个。就是因为对他们太“费厄泼赖”了,所以他们才不觉痛痒,不怕挨揍。我们政府的红头文件发了千千万,就是因为立足于“教育”这一出发点,以至于雷声大,雨点小,有令不能行,有禁不能止。有些执法部门也怯于人情网、关系网,对一批“官狗”放过一马,使其逍遥法外。更有甚者,猫鼠沆瀣一气,“官官相护”,与其结盟,为其开罪。难怪贪官污吏们一个接着一个“前腐后继”,对法律置若罔闻,无所忌惮了。
四、打“狗”不可“心太软”
过去,我们提倡“痛打落水狗”,着力在“打”上,只伤其皮毛,不能伤其筋骨。如今,我们不仅要“痛打”,而且要将其“打死”。“打死落水狗”似乎更为痛快,“打死”了就能避免其死灰复燃,毕竟“狗”之本性难移,况且现在的“狗”,很经打,即使挨打,也只是就地滚几下,抖落身上的虚毛,依然大模大样地从你身边走过,只不过多了一脸的怒气。一旦你对他“费厄泼赖”,放松警惕,他定将报复了你,把你咬死或咬伤。所以,只有铁腕出击,才能长治久安,千万不能“心太软”
对成克杰、胡长清、李纪周、刘志军、陈绍基、郑筱萸等“官狗”,要“动真格,出实招,敢碰硬”,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各种违法乱纪的案件,要从严查处,该用重典的,坚决用重典,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同时,要建立对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和监督管理的制度,全面落实十八大精神,防止干部在金钱、权力、美女的诱惑面前经不住考验,理想信念动摇,思想道德滑坡,法纪观念淡薄。另外,要力戒“费厄泼赖”式的好人主义,解决回避矛盾、软弱涣散、无原则地一团和气等问题,决不允许“官狗”在我们这片土地上有藏身之地。切记,打“狗”尤其是打“落水狗”时,一定要稳、准、狠,万不可“心太软”,而应“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打死为止,打绝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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