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身破烂。手拿着破碗,走在城市的每一条街上,蹲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等好心的。可怜我的,藐视我的人们慷慨解囊,向我伸出援助之手。我只管低头,卑躬屈膝,接受他们的施舍。他们可怜我也好,轻视我也好,我只是个乞丐,须靠他们来养活我;我不能去改变他们的态度,只能俯首承认自己地位的卑微;我只顾游荡,只顾流浪,流浪到哪里,那里的天就是我的被,那里的地就是我的床,那里的主人们就是我的衣食父母。
我到过辉煌的酒楼,那时寒风直刮,我身着一件破旧的军大衣,还是褪色的,而从酒楼出来的不是笔直西装,就是貂皮大衣。我知道他们非富则贵。嘻嘻,看来今天我会大有收获。但是,我的走近,触动了女士的声带,她的尖叫让我呆滞;男士也不敢碰我,怕脏了自己的手,只护在女士身旁,朝我大吼了几句。我受了惊吓,慌忙落逃。富人们太尊贵,不允许有我这种人的靠近。
我应该要有点经济头脑。市区是个热闹非凡的地方,那里的人多得像蚂蚁。即使他们不给我一元二元,但一毛两毛凑起来也够我花上好几天啦。可我看到的是一张扑克牌,没有神情,只有冷峻。我向好些人乞讨,他们都行色匆匆,根本无暇理我。失望了,站在这街中央。看着人来人往,每个人都像热窝里的蚂蚁,全世界只剩我一人晃着。晃着流浪的人如石头,一边凉快去吧。
今天的我没有收获,身无分文,慢吞吞地游荡,不知不觉转到了贫民窟。这里的人和我差不多,同样的穷。但他们靠自己的劳动活着,你从他们的眼神可以看出”盼”――很现实的――谁都期盼财神爷垂爱他。但现实里,有多少人能搬出贫民区呢?我不奢望能在这里得到援助,活在这里的人是在挣扎着生活,连自己都顾不过来,帮助别人就更不可能啦。我也不喜欢逗留在这里,虽然地位平等了,但还是卑贱。
曾经的我不是个乞丐,我也拥有工作能力,但我讨厌日复一日的匆忙,也厌恶冷峻的面容;财神爷也不垂怜我,让我无法享受富人的高贵,但幸亏我还可以感觉到冷热吧。我愿意沦为乞丐吗?不是的,我只是向往于自由,但却离不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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