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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天伦之乐儿孙满堂

admin 高三作文 2020-04-22 23:03:18 杵臼弗格森

篇一:《松江区2014年高三语文三模试卷》

松江区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三模试卷

高三语文

(满分150分,完卷时间150分钟) 2014.5

一 阅读 80分

(一)阅读下文,完成第1—6题。(18分)

舌尖上的基因

①世界上哪种食品最好吃?这个问题貌似是无解的,因为每个人的口味都不一样,很难达成共识。再问一个问题:一个人对某种食品的喜好是天生的还是后天培养的?□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上一个问题的变体。

②可是,有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人对食品的喜好并不完全是后天培养的,而是和他的基因型有很大的关系。更准确地说,不同人种“舌尖上的基因”是不同的,这才是不同地区有不同食品的一个重要原因。

③这方面已经有很多案例了。最有名的例子是香菜,喜欢的人把香菜的味道描述成“清新的嫩芽味”,讨厌的人则认为香菜的味道和肥皂没有区别。2012年,两位加拿大科学家统计了不同地区的人对香菜的好恶,发现讨厌香菜的人在不同人种之间的比例是有差别的,其中东亚人最高,有21%的人讨厌香菜,拉丁裔和中东地区的人比例最低,分别只有4%和3%的人讨厌香菜。进一步研究发现,一个人对香菜的好恶和11号染色体上的一个基因位点有关,如果某人在这个位置上携带的是一个突变体,那么他肯定会讨厌香菜。

④当然,香菜的味道太特殊了,只能算是一个特例。已知人的舌头可以辨别5种基本的味道,对这五味的敏感程度决定了一个人对食物的口感到底是怎样的。研究表明,对这5种味道的感受分别由一组基因负责控制,其中科学家对苦味的控制基因研究得最为透彻,已经找到了一个名为TAS2R38的基因突变与此有关,携带该基因突变的人对苦味更加敏感。

⑤为了彻底揭开人类对食品的偏好到底是如何形成的,意大利里雅斯特大学启动了一个“马可〃波罗计划”,打算沿着古丝绸之路,对至今仍然生活在那里的古老部落居民进行一次全面调查。之所以选择古丝绸之路,是因为这条路上生活着的人种异常复杂,文化多样性很丰富,而且自从海上丝绸之路开通以来,这条路就被世人遗忘了,很多古代部落从此与世隔绝,很少和外界发生基因交流,特别适合用来研究基因和生活习性之间的关系。

⑥该计划的负责人是里雅斯特大学遗传学系的教授保罗〃加斯帕里尼,他和同事们已经找到了1500个志愿者,采集了他们的DNA样本,并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收集了他们对不同食品色香味的偏好,甚至还包括对食品的声音和质感的偏爱。

⑦通过对这批数据进行的初步研究,加斯帕里尼教授再次证明一个人对食物的喜好和基因关系密切。比如,一个人是否喜欢喝酒,尤其是伏特加和白葡萄酒,与一种名为TAS1R2的基因密切相关。

⑧但是,这项研究最重要的发现是证明了一个人对食品的偏好不光和他对味道的敏感度有关,还和这种食品(包括色香味,以及其他各种性状)所刺激的神经回路有联系。换句话说,一个人也许对甜味很敏感,但他如果不喜欢甜味的话,还是不会喜欢甜食。但是,如果甜味能够直接刺激他神经中枢中的奖励回路,让他产生愉悦的心情,那他就会对甜食毫无抵抗力。

⑨“事实上,本次研究表明,决定一个人对食品偏好的基因中只有一小部分和味觉有关。”加斯帕里尼教授对记者表示,“另有一部分基因和嗅觉有关,但大部分此类基因都是直接作用于神经回路的,负责调节一个人的高兴程度。”

⑩这项研究有很大的实用价值。众所周知,一个人的健康状况和饮食习惯关系极大,但很多人意志力薄弱,没法控制自己对某些不健康食品的食欲,比如那些见了甜食就不要命的人。另有一些人则对某些味道过于敏感,比如有些人受不了苦味,像花椰菜这样的健康食品在他们嘴里如同毒药。如果能通过基因检测的方式事先知道这些人的弱点在哪里,就有可能针对他们的口味,制定出相应的菜谱,帮助他们战胜自己的口味偏见,健康而又快乐地生活下去。

(选自《三联生活周刊》2013年第12期)

1.第②段中“舌尖上的基因”在文中的意思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分)

2.把下列语句组织起来填入第①段方框中,语义连贯的一项是( )。(3分)

①假如一个人对食品的喜好是后天培养的

②第一个问题就有正确答案了

③所有人都能随意地吃到全世界所有种类的食品

④那么如果将来有一天世界大同了

A.①②④③ B.③②①④ C. ①④③② D. ③④①②

3.分析第③段画线句的表达效果。(3分)

4.对文章内容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本文以问题切入,不仅能引发读者的思考,而且还引起读者的兴趣。

B.只有甜味可以直接刺激神经中枢中的奖励回路,让人产生愉悦心情。

C.作为科普小品文,本文受众大多是普通读者,故语言表达通俗易懂。

D.基因研究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可能有助于意志薄弱者战胜口味偏见。

6.简析本文行文思路特点。(4分)

(二)阅读下文,完成第7—12题。(20分)

在冬天,怀念梅志

李 辉

①狂风一夜,落叶满地。说是北京今年的冬天来得慢,但还是在大风之后携着寒意来了。 ②在初冬,我怀念梅志先生。

③怀念梅志,很自然想到了毛泽东著名的《咏梅》词:“风雨送春归,风雪迎春到。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想起它,不只是因为恰是词的作者1955年大笔一挥,在周扬呈送的即将发表的胡风书信大样上,加上了“胡风反党集团”几个字,随即一场暴风雪突然降临在胡风、梅志夫妇及其朋友们身上;更是因为,词中傲雪挺立的梅花意象,总让

我联想到梅志生命的美丽。历史竟有如此巧合!悲哉?幸哉? ..

④几年前,我曾为丁聪先生画的梅志肖像画写了这样一句话:“她让我想到俄罗斯十二月党人的妻子:美丽、坚韧、勇敢。”与毅然前往西伯利亚,在冰天雪地里陪伴丈夫的俄罗斯十二月党人的妻子们一样,梅志陪同丈夫胡风奋斗、漂泊、受难,逆境中表现出惊人的坚毅与沉静――这就是她的生命的美丽。

⑤第一次见到梅志,是在一九八一年,我还在复旦大学念书。先生贾植芳告诉我:过几天梅志会来他家里吃饭。他要我到时也来。走进客厅,见到了梅志和女儿晓风。我吃惊地看到,年近古稀的梅志在历尽牢狱磨难之后竟无一点衰老迹象。个子不高,身材苗条,没有多少皱纹,也没有什么长吁短叹。她的语调柔和,但说话简捷明了,透出精干、果断与沉静。最美的是眼睛,有脱俗的清澈。这些,与整洁合身的浅色便装和谐地构成一个整体,有意无意之间用女性的美丽为她经历的纷乱动荡的时代提供了强烈的反差。我注目她,听她和先生、师母闲谈。

⑥几个月后,一九八二年二月,我毕业来到了北京。稍事安顿,便去看望胡风、梅志。当时他们还住在北京有名的“前三门”大街上的临街楼房里。房间不大,大约是个两居室。胡风病情已有所好转,可以进行简单对活。家里主事的当然是梅志。

⑦不久,得到政治上平反的他们,新分到一套住房。搬家那天,我去帮忙。记忆中,除了几书架书之外,没有太多家具,一辆卡车还没有装满。可惜胡风在这里只生活了三年就在一九八五年逝世。梅志晚年的最后二十二年则一直在这里度过。在这里,她撰写《胡风沉冤录》和《胡风传》;在这里,她写下一篇篇感人的散文;在这里,她看着小孙子从出生到长大成人;在这里,她度过了一生中最安稳、最有家庭气氛的日子――只可惜胡风早早离她而去。

⑧二○○四年十月,梅志去世,永远离开了他和胡风最后的家。而他们那年搬进新居的情景,仿佛就在昨天!

⑨拥有稳定而平静的家,是梅志期盼一生的梦想!

⑩一九八四年,我在《北京晚报》编副刊时,请梅志为“居京琐记”专栏撰文,她写来的第一篇散文《四树斋》,就是描写他们五十年代在北京的家。一九五三年,胡风用稿费在北京买下一个小四合院。为妻子和孩子安排一个舒适安稳的家,是已经受到批判的胡风此时最大的愿望。他自己张罗着将房子修葺一新。又买来四棵树种上,分别是:梨树、紫丁香、蟠桃、白杏。胡风高兴地将书房命名为“四树斋”,但第一次标明“写于四树斋”,就听到文艺界一位领导惊呼:“什么?四树斋?你还要四面树敌吗?”一九五五年五月,风暴突如其来,梅志在胡风被捕几个小时后,也被从家里带走。他们再也看不到这个只住了一年多的新家了。几年后,这一带被拆除,盖起了一个部队机关的大院。房子被拆时,她和胡风都正在狱中度日如年。他们又没有了家!从结婚那年开始,漫长的四十几年,一个妻子、一个母亲、一个家庭主妇的人生就是这样走过……

⑾幸好,在晚年梅志有了一个安稳的家,终于享受到了儿孙满堂的天伦之乐,在他们的细心照顾下走到生命终点。诗人牛汉也为丁聪画的梅志肖像写过一段话。其中写道:“胡风和梅志坐在一起,我在心里构思过两行诗:梅志是胡风的花朵,胡风结出了梅志的果实。”真是精妙的诗句。

⑿二○○二年十月,胡风诞辰一百周年的纪念活动由复旦大学中文系等部门联合在上海举行,年近九旬的梅志应邀参加。

⒀我们找到了一九五三年她和胡风搬到北京前在上海住过的最后一个家――永康路文安坊6号。走进弄堂,老房子依旧,几位老邻居竟然认出了梅志。他们惊讶八十八岁的梅志,还是显得如此精神,记忆还是这样好。谈到往事,谈到变迁,感慨无限。

⒁走出弄堂,前行几百米,就到了三角花园里的普希金纪念碑。当年梅志和胡风常常散

步走到这里。又一次来到铜像跟前,梅志看着,说铜像是重塑的,但基座未变。说完,她拄着拐杖,一个人慢慢地围着铜像走,然后,在石阶上坐下。

⒂我注目她,如同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老了,但她以生命书写的美丽,连同她的回忆录,永远带给人对历史的无限感慨。

⒃她在回想什么,我没有问。

⒄她还记得普希金赞美十二月党人的妻子的那些诗句吗?“在西伯利亚矿山的深处,保持住你们高傲的耐心……”早年她曾把它们吟诵,此刻,伫立于此,她还会在心底把它们吟诵吗?

7.第③段中的“巧合”具体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分)

8.从句式的角度,赏析第⑩段画线句。(3分)

9.第⑤段和第⒂段作者都写到“我注目她”,辨析蕴含在其中的作者情感。(4分)

10.文中多次提到的“家”对刻画梅志的形象有什么作用?(3分)

11.对文章的内容和写法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第①段写北京初冬的环境,凸显了萧索的气氛,为全文奠定了凄凉的感情基调。

B.第⑦段用排比写出梅志晚年的丰富生活,也体现出梅志在逆境中造就的坚韧。

C.第⑾段中引用牛汉的诗句,是为了表现梅志和胡风的恩爱以及互相成就。

D.第⒀段写老邻居是为了从侧面衬托梅志历经风霜以后还十分精神。

12.有人认为文章到第⒂段就可以结束,第⒃⒄段可以删去?请结合全文加以评析。(5分)

(三)默写。(6分)【任选6空,超过6空,按前6空评分】

13. (1)蟹六跪而二螯,__________________,用心躁也。(荀子《劝学》)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幽咽流泉冰下难。(白居易《琵琶行》)

(3)_____________,景行行止。(《诗经·小雅》)

(4)________________,恍惊起而长嗟。(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

(5)朱弦已为佳人绝。________________。(黄庭坚《登快阁》)

(6)复道行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杜牧《阿房宫赋》)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临清流而赋诗。(陶渊明《归去来兮辞》

(8)________________,到乡翻似烂柯人。(刘禹锡《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

(四)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第14—16题。(8分)

踏莎行

晏 殊

小径红稀,芳郊绿遍,高台树色阴阴见。春风不解禁杨花,蒙蒙乱扑行人面。

翠叶藏莺,朱帘隔燕,炉香静逐游丝转。一场愁梦酒醒时,斜阳却照深深院。

14.《踏莎行》是这首词的___________。(1分)

15.对这首词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从红稀、绿遍和树色阴阴可见春天渐渐消逝,暮春气息比较浓。

B.杨花扑面既暗示杨花飘舞送春归去又象征世俗之人带来的烦恼。

C.炉香追随游丝缭绕、旋转,以动衬静,写出整个室内的寂静。{什么叫天伦之乐儿孙满堂}.

D.“斜阳却照深深院”景中寓情,表现了诗人惆怅和惋惜的情怀。

16.结合全词,分析画线句在结构上的作用。(4分)

(五)阅读下文,完成第17—21题。(16分)

①晋景公之三年,大夫屠岸贾杀赵朔、赵同、赵括、赵婴齐,皆灭其族。

②赵朔妻,成公姊,有遗腹,走公宫匿。赵朔客曰公孙杵臼,杵臼谓朔友人程婴曰:“胡不死?”程婴曰:“朔之妇有遗腹若幸而男吾奉之即女也吾徐死耳。”居无何,而朔妇免身,生男。屠岸贾闻之,索于宫中。夫人置儿绔中,祝曰:“赵宗灭乎,若号;即不灭,若无声。”及索,儿竟无声。已脱,程婴谓公孙杵臼曰:“今一索不得,后必且复索之,奈何?”公孙杵臼曰:“立孤与死孰难?”程婴曰:“死易,立孤难耳。”公孙杵臼曰:“赵氏先君遇子厚,子强为其难者,吾为其易者,请先死。”乃二人谋取他人婴儿,负之,衣以文葆,匿山中。程婴出,谬谓诸将军曰:“婴不肖,不能立赵孤。谁能与我千金,吾告赵氏孤处。”诸将皆喜,许之,发师随程婴攻公孙杵臼。杵臼谬曰:“小人哉程婴!昔下宫之难不能死,与我谋匿赵氏孤儿,今又卖我。纵不能立,而忍卖之乎!”抱儿呼曰:“天乎!天乎!赵氏孤儿何罪?请活之,独杀杵臼可也。”诸将不许,遂杀杵臼与孤儿。诸将以为赵氏孤儿良已死,皆喜。然赵氏真孤乃反在,程婴卒与俱匿山中。

③居十五年,景公问韩厥,厥知赵孤,具以实告。赵孤名曰武。于是景公乃与韩厥谋立赵孤儿。召赵武、程婴遍拜诸将,遂反与程婴、赵武攻屠岸贾,灭其族。复与赵武田邑如故。

(节选自《史记·赵世家》)

【注】①屠岸贾:春秋时期晋国大夫,与大臣赵盾不和。赵朔:赵盾之子。 ①

17.写出下列加点词语在句中的意思。(4分)

(1)居无何 ( ) ..

(3)谬谓诸将军曰 ( ) . (2)赵氏先君遇子厚( ) .(4)谁能与我千金 ( ) .

18.与例句“请活之”中的“活”用法不相同的一项是( )。(2分)

A.衣以文葆 B.秦师遂东

C.道芷阳间行 D.未可明诏大号以绳天下之梅也

19.把下列句子译成现代汉语。(6分)

(1)祝曰:“赵宗灭乎,若号;即不灭,若无声。”

(2)然赵氏真孤乃反在,程婴卒与俱匿山中

20.第②段划波浪线的句中应有四处停顿,请用“/”加以标出。(2分)

朔 之 妇 有 遗 腹 若 幸 而 男 吾 奉 之 即 女 也 吾 徐 死 耳。

21.用一个四字短语概括公孙杵臼和程婴的主要品质。(2分)

(六)阅读下文,完成第22—26题。(12分)

巩顿首再拜,舍人先生:

去秋人还,蒙赐书及所撰先大父墓碑铭。反复观诵,感与惭并。夫铭志之著于世,义近于史,而亦有与史异者。盖史之于善恶无所不书,而铭者,盖古之人有功德材行志义之美者,惧后世之不知,则必铭而见之,或纳于庙,或荐于墓,一也。苟其人之恶,则于铭乎何有?此其所以与史异也。

及世之衰,为人之子孙者,一欲褒扬其亲而不本乎理。故虽恶人,皆务勒铭,以夸后世。立言者既莫之拒而不为,又以其子孙之所请也,书其恶焉,则人情之所不得,于是乎铭始不

篇二:《儿孙满堂!弗格森11孙儿膝下承欢 该享天伦之乐》

儿孙满堂!弗格森11孙儿膝下承欢 该享天伦之乐

终有曲终人散时,已经71岁的弗格森是该安享晚年了!哪怕他身手依然矫捷,内心依然激情无限。按照老爵爷自己的话就是到了单纯享受看台看球的乐趣,而不是应付各种变故的时候了。我们或许只了解赛场上的阿莱克斯-弗格森,有多少人知道同样作为丈夫、父亲和爷爷的他?今天颁奖典礼出现一个温暖场面:弗格森的11个孙子和孙女,齐聚赛场,为爷爷的最后一战献上来自家庭的祝福。

弗格森有三个儿子,大儿子马丁-弗格森,知名度更高的达伦-弗格森和杰森-弗格森是双胞胎,三人一共生育了11个子女。今天他们全部出现在了老特拉福德现场,而且统一装束:一身曼联的红色主场战袍,后面的号码是20,象征爷爷为俱乐部拿下的顶级联赛第20冠,在写队员名字的空白处,全部是一个字:GRANDAD(爷爷)!杰森-弗格森还抱着他们在叼奶嘴的小孩来到现场。面对来自家庭暖暖的祝福,弗格森开心的笑了,现在的他,不再是一位叱咤风云的足球统帅,他只是一名幸福的苏格兰老爷爷。他被孩子们簇拥在当中,任由他们翻看自己的金牌,有两个调皮的孙子,也不知道从哪里搞来相同的金牌,他们在爷爷的金牌面前比划着大小。

弗格森抚摩着孩子们的小脑袋,欣喜的看着这些成长的孩子们。还亲自抱了抱那位叼奶嘴的孙子(或孙女)。在去年1月份接受采访时,弗格森就表示自己其乐融融的大家庭是自己成功的关键,“我和妻子结婚46年,有三个儿子,11个孙辈,还有三位好儿媳,这是一个相当

圆满的大家庭。我认为这是我们能做好一切事的基础。”以往的弗格森也有带着孙子亮相老特拉福德的习惯,而如今这么全的集体亮相,是弗格森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这样做。今天这一充满天伦之乐的场景也证明了一个很古老的说法:家庭是事业成功的基础。

退休后的弗格森,除了把看球当娱乐,还做什么?“我要陪凯茜周游世界”,弗格森的言语里充满了对妻子的愧疚。从队员到教练,弗格森一直遵循着相对死板机械的时间流程,“她太孤独了,现在我有大把自由时间,就应该还她这笔欠债。47年来她一直是家庭的领导人,照顾我们的三个儿子,为我做出牺牲。现在终于子孙满堂,他们也都爱着他。”

在接受《浩博体育》采访时,弗格森吐露了他到底是在何时打算退休,“可能就是在去年圣诞节,凯茜最好的朋友,也是她的妹妹布里基特去世时,一切都改变了,我想,文章由提供。到了我报答她的时候了。”卸下戎装的弗格森,终于看到他作为普通家庭成员朴实真挚的一面,在妻子面前,他是一位始终带着歉意,甘被“吹风机使用者”(指凯茜)使唤的本分丈夫;在儿子面前,他是一位指导有方的好父亲;在孙辈面前,他是一位堆满笑容,轻声细语的、和蔼慈祥的爷爷。

篇三:《儿子答谢词》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亲朋好友,大家上午好!

今天是家母七十岁寿诞之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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