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狮子。狮子的身体十分健壮,它的腿又直又粗,走起路来发出沉闷的“咚咚”声。它的眼睛细细的,但炯炯有神,并发出令人胆寒的光。当它走路的时候,它头上棕色的鬃毛一扇一扇的,仿佛在向森林里所有的动物示威。狮子是唯一成群生活的猫科动物,它发出的吼声可以传到八九公里之外,犹如一颗陨石掉在土地上发出的巨响。狮子的视觉极佳,在很远之外就能发现猎物。它捕食时,先悄悄地把脚掌抬一抬,然后,再悄悄地靠近猎物,最后,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猎物抓住……拖到一个僻静的地方慢慢地享受美味佳肴。如果你看见了,准吓得魂飞魄散。凶猛、好斗是狮子的天性。和别的动物斗,和自己的同类也斗,它几乎没有一天不在战斗。在草原上,它经常率领“部队”四处游弋,如果在路上撞见别的狮群,它们之间肯定有一场“恶战”。有时,它先使出“绝世撞头功”,让自己占上风,也许它就认为自己是“天下无敌”的了,不想,有些狮群也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那它可要大吃一惊了!看来,还是这种不断搏杀的习惯,养成了狮子勇往直前,无所谓惧的性格。狮子是凶残的,但是,它永不言败的战斗精神却值得人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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