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上海高考改革新方案2014》
上海公布高考改革试点方案
取消文理科合并本科批次
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从2014年秋季入学高一新生开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设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13门科目;所有科目均设合格性考试,考试成绩“合格”是高中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此外,学生可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中,根据自身兴趣特长选择学习其中3门参加等级性考试,成绩按等第呈现A、B、C、D、E五等;高中学业水平考的的各科目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随教随考随清,合格考与等级考均高中生只能参加一次。
建立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其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状况、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素养、修习课程及学业成绩、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等;将启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平台,建立客观、真实、准确记录信息的监督机制;2017年起,推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自主招生等环节中开始使用。
深化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改革。2017年起,上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分值均为150分;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外语考试一年举行两次,高中生最多可参加两次外语考试,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听说测试,引导外语教学注重应用能力培养。 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模式。2017年起,上海高考成绩由语、数、外3门统考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等级考每门满分70
分;等级考在计入高考总分时,由五等再细化为11个等级,其中A+为满分70分,E计40分,相邻两级间的分差均为3分;普通本科院校可根据办学特色以及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从3门等级考科目中分学科大类(或专业)自主提出0至3门的选考科目要求,学生满足其中任何1门,即符合报考条件。同时,改进高校统一录取模式,2016年起,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并按照学生的高考总分和院校志愿,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
完善和规范高等学校自主招生。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统一高考之后进行;相关高校依据高考成绩和学校自主考核情况,并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和招生。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招生录取制度,2017年起,上海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中,高中生应参加报考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专科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鼓励专科高职院校把特色专业招生和主要招生计划安排在统一高考前,作为专科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
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大幅减少、严格控制高考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合理设置加分分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探索逐步将高考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
篇二:《2017上海高考改革政策全文》
上海高考改革方案全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支撑服务国家和上海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上海实际,现就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为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和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其权威性、公正性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在此过程中,本市按照国家总体部署,进行了积极探索。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培养多样化高素质人才提出更高要求,人民群众对接受优质、公平和多样的教育提出更高期盼。本市现行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在评价标准、选拔方式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学生选择性不够和过度偏科等问题,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以有利于促
进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为基本出发点,按照国家总体要求,通过深化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更加科学合理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支撑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素质教育导向。着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通过优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功能,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更大舞台。
2.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在以考分为依据的基础上,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追求更高水平的公平。健全制度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
3.提高人才选拔水平。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需要,遵循科学的人才选拔与培养规律,逐步建立多元多维评价体系,充分体现学生全面发展导向,科学评估学生综合素质状况,更多展示学生个性特长。增强高等学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促进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促使一批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4.注重系统综合改革。正确处理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的关系,循序渐进、稳妥实施,为未来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筑牢基础、拓展空间。正确处理教育综合改革整体设计与考试招生改革重点突破的关系,做好各项教育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正确处理教学与考试、考试与招生、招生与管理等关系,强化考试招生改革与人才培养
的协同性。
(三)改革目标
2014年启动本市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2017年整体实施。到2020年,初步建立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具有上海特点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调整统一高考科目,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立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程序透明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设置。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设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身、艺术、劳动技术13门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过度偏科。
2.实行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基础型课程要求为依据,考试成绩合格是高中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等级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基础型和拓展型课程要求为依据。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设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
高中学生在完成基础型课程学习的基础上,可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选择学习其中3门科目并参加相应的等级性考试。上述6门科目的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
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仅设合格性考试,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信息科技科目目前仅设合格性考试。
体育与健身、艺术、劳动技术3门科目仅设合格性考试,根据本市课程标准要求和学生平时表现,综合测评并确定其合格性成绩。通过专项督导和社会监督,依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平台,动态监控教学过程和结果。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各科目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随教随考随清,为普通高中根据教学规律和学生实际,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展教学改革、办出学校特色创造条件。
各科目的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高中生只能参加一次。逐步探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向不同年级学生开放、提供两次及以上考试机会的可行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允许社会考生参加。
4.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等级性考试成绩以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为基础,按照等第呈现为A、B、C、D、E五等,分别占15%、30%、30%、20%和5%。
(二)建立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构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综合素质评价要突出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整体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状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养、修习课程及其学业成绩、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身心健康信息、兴趣爱好与个人特长等。启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平台,建立客观、真实、准确记录信息的监督机制。
2.积极稳妥推进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2017年起,推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自主招生等环节中开始使用。高等学校应提前公布具体使用办法,使用情况必须规范、公开。
(三)深化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改革
1.调整统一高考科目。2017年起,本市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外语考试一年举行两次,另外一次安排在每年1月。
2.深化外语考试改革。外语考试包括笔试和听说测试,引导外语教学注重应用能力的培养。高中生最多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建设外语标准化考试题库和标准化考场。外语考试要为今后其他科目逐步推行标准化考试积累经验。
篇三:《2016年高考改革方案》
2016年高考改革方案:《2014-2016年高考高招框架方案》
【摘要】高考英语改革成了北京高考现一阶段热门的话题,而且,在改革中指出,高考英语分降到100等于没考,针对这一现象,小编为您整理了2016年高考改革方案:《2014-2016年高考高招框架方案》一文,供您参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的要求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和“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方式和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的精神,根据我市教育发展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北京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需要,完善人才选拔机制,促进创新人才培养。
(二)适应高等教育普及化、多样化的需求,为更多的学生提供公平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让多样化的高等教育选拔更多的适合培养的学生。
(三)适应高中新课程改革的需要,积极引导基础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推进素质教育。
(四)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充分考虑社会的接受程度和方案的可操作性,稳妥推进,分步实施。
二、命题原则
高考命题要以科学、公平、准确、规范为目标,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等学校人才培养需求,坚持素质教育导向,体现基础教育向高等教育的过渡与衔接,体现首都基础教育整体质量和学生个性化发展水平,体现中学教育在学生终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高考命题要在多年积累的经验基础上更加重视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运用先进教育测量理论、命题技术,结合北京实际,命制出能更好地考查学生素质、促进学生能力提高的试题。在现有高考试题资源库基础上,采取更大范围向社会征题的方式,集思广益,群策群力,进一步丰富充实高考试题资源库。
命题采用学生熟悉的背景材料和语言,避免人为设置障碍和繁难偏怪,使学生能用熟悉的思维方式进行思考。关注学生接受基础教育期间所积累的基础知识,促进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维课程目标的实现。
语文学科要加强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考查,引导学生思考、领悟和汲取蕴含其中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智慧,形成现实生活与优秀传统文化的互动;引导学生具有国际视野,在了解世界多元文明的基础上,感悟中华文明魅力,深化对祖国的感情;充分体现语文的基础性和作为母语学科的重要地位,注重考查内容与社会生活实践的联系;发挥语文学习促进学生逻辑思维能力发展的重要作用,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和个性发展。作文命题要处理好开放与限制的关系,既要有利于不同水平学生的发挥,又要注意防止套作、宿构和模式化写作的倾向。
数学学科要注重基本的数学能力、数学素养和学习潜能的考查;突出主干知识,考查基本的数学思想、方法,强调通性通法;注意数学应用,考查学生利用数学概念、原理和方法,结合数据分析、图像解析等内容,解释现实世界中的现象,解决生产生活中的数学问题;考查学生分析、解决综合问题的能力。
英语学科要突出语言的实际应用,回归到英语学科应有的位置上,降低英语学科分数在高考招生中的权重,实行社会化考试,一年两次考试。英语学科的考查限于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体现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
文科综合要注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从不同角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贴近社会现实,引导学生紧密结合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进行深入思考;以人类历史的发展演变和重大事件为主,培养学生的民族自豪感与历史使命感,形成开放的世界意识与深厚的人文情怀;引导学生关注身边的事物和现象,认识其发生、发展过程,探究其成因、原理与规律;重视发展学生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促进正确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形成。
理科综合要从学生已有的经验和将要经历的社会生活实际出发,以学生在日常生活和实验探究中所接触的科学事物和现象为基本内容,考查学生利用学科知识、学科思想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生产、生活中的一些真实情境和实验观察、自然体验,考查学生联系实际深化、应用知识的策略和学科素养。
三、举措及时间规划
(一)2014年
1. 坚持2013年命题方向
2014年高考命题要坚持2013年命题方向,继续调整试卷结构,把握好学科间的平衡,确保在2013年的基础上稳定、持续、深化发展,使考试内容改革成效随时间显现更加充分。
2. 调整志愿设计及投档方式
从2014年起,本科志愿填报实行本科批次平行志愿组填报方式,即:对本科一批、二批、三批的志愿设置由原来的4所学校扩大到5所学校,具体为:每批次第一志愿为2所平行的学校;第二志愿为3所平行的学校。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均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在每个批次一志愿和二志愿录取完成后,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再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
高考本科志愿仍在考前填报。
(二)2015年
在北京市规划的生态涵养区和城市发展新区设本科专项招生计划(招生对象、条件另行公布)。将参加本科一批部分招生学校的在京招生计划划分一定比例定向投到生态涵养发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提高这些地区升入本科一批高校的学生人数,从而加大学生在本地接受基础教育的吸引力,在持续改善教学条件和提高师资水平的同时,不断提高当地教育教学质量。
(三)2016年
实施新的高考方案,其要点是调整考试方式、考试内容、试卷结构、考试科目的分值。
1.考试科目
(1)文史类:语文、数学(文)、文科综合
(2)理工类:语文、数学(理)、理科综合
(3)英语文理同卷,实行社会化考试,一年两次考试,学生可多次参加,按最好成绩计入高考总分,成绩3年内有效。
2.试卷分值
高考文史类、理工类总分均为750分。
语文(文理同卷)180分,数学(文)150分,数学(理)150分,文科综合320分,理科综合320分。
英语满分100分,其中听力部分占30分,阅读写作等占70分。(外语小语种科目由教育部命题,成绩按100分折算,折算后的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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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以上就是高考政策“2016年高考改革方案:《2014-2016年高考高招框架方案》”的全部内容,欢迎大家进入高考频道了解2014年最新的高考政策信息,帮助您高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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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2014上海市高考改革方案》
2014上海市高考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支撑服务国家和上海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上海实际,现就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为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和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其权威性、公正性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在此过程中,本市按照国家总体部署,进行了积极探索。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培养多样化高素质人才提出更高要求,人民群众对接受优质、公平和多样的教育提出更高期盼。本市现行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在评价标准、选拔方式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学生选择性不够和过度偏科等问题,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一)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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