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律学系77级学生、江苏省高院法官宋健:那颗法治理想的种子给了我们不竭动力
【人物名片】
宋健,女,1960年11月生。北京大学法律学系77级82届毕业生,现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巡视员、二级高级法官。
1982年大学毕业后,宋健被分配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1986年被抽调参加“法律业大江苏分校”教学工作。2004年,宋健调至江苏省高院知识产权审判岗位。2020年7月,宋健卸任江苏省高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职务,依然在知识产权庭担任法官,办理较为疑难复杂的知识产权案件。
2020年12月,宋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2020年3月被全国妇联、全国“巾帼建功”活动小组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2020年8月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评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工作者”;202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020年3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
编者的话
1977年至2020年,40年光阴,足以影响一代人,影响一个社会的进程。
1977年10月的一天,广播里传来恢复全国高考制度的消息。这年的12月,许多各行各业的人走进尘封10年的高考考场,其中,有那么一些人通过考试,走进3所高校——北京大学、吉林大学、湖北财经学院,走进同一个知识殿堂——法律系。他们,成为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法律专业大学生。
40年弹指一挥间,他们有的成为法学大家、有的成为法律实务界的领军人物。不论身份如何不同,他们用40年时光做了同样一件事——推动着中国社会法治进程。
风雨兼程、筚路蓝缕,这些词在这40年光阴面前总显得苍白,但回顾往昔,仍不免思绪翻飞。从今日起,这批法律人在《法制日报》“恢复高考40年法律人见证法治进程”栏目为您讲述40年的人生况味、小家大国。
1977年10月21日,当人们从田间地头、从工厂车间听到广播中传来恢复高考制度的那一刻,不仅预示着中国从此迎来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春天,也由此改变了千千万万抱有理想的年轻人的命运。
来自古城南京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宋健亲历了这一刻。
回顾往昔,宋健向《法制日报》记者讲述了数十年间从事法律工作的点滴。
讲述人:宋健
埋下法治理想的种子
我父亲当时是军人,记得1978年春节我到石家庄探望父亲,在部队军营里收到了高中学校转寄来的录取通知书,能考上北京大学,很意外!很激动!我甚至没有回南京,就直接从石家庄坐火车去了北京。
来到北大法律学系77级这个班集体时,我很惊奇,全班82名同学,仅几人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即便算上1978年9月入学的78级,我也是其中年龄最小的一个。
小时候看过的风靡一时的印度电影《流浪者》让我至今难以忘怀。这部电影里的男主角拉兹的女友丽达是一名律师,在法庭上为拉兹作无罪辩护,萌生了我读法律的想法。当时的高考政策是只能填报三个志愿,于是第一志愿报了北大法律系。
77级的同学来自各行各业,绝大多数有着丰富的人生阅历,不仅有工人农民、复转和现役军人、在职干部,还有知青以及极少量的应届毕业生。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当时就在这个班学习,还有当时已经担任乡团委书记的何勤华(后任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以及后来成为著名行政法学家的姜明安教授、著名刑法学家的陈兴良教授、现任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等,都和我成为一个班的同学,而我们之间最大年龄差,达到了14岁。
当时的北大学习氛围异常浓厚,每天早上六点半开始,校园里就已经人流如织、脚步匆匆。我最难忘的,就是每天去图书馆、自习室抢占座位。
记得李克强总理当时读英语特别刻苦,传闻他背诵英语单词拿着小词典,背完一页撕一页。姜明安看起书来,几个小时都不抬头。我当时年龄小,和班上有一定社会阅历的同学在一起读书,慢慢感到很多社会知识缺乏,尤其是读国家与法的经典著作理解并不容易。平时最爱去的地方就是北大图书馆文学阅览室、期刊阅览室,通过小说学习人生,了解社会,我甚至一度觉得自己是否学习文学专业更适合,不过北大四年的法学教育仍在我心里深深埋下了法治理想与法律情怀的种子。
培养江苏法院业务骨干
1982年2月,我被直接分配到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成为恢复高考后江苏省高院的第一个法律专业本科生。在我印象里,当时我的工作证是第125号,也就是说当时整个江苏高院也就120多人,法律科班出身的老大学生也就10人左右。现在,江苏省高院全院在编562人,其中法律专业博士21人、硕士130人、本科毕业生374人。
现在每天早晨,我都骑着电动自行车从家里出发,穿过颐和路的浓密林荫,到位于宁海路的江苏省高院上班。记得当时的宁海路还是一条石子路,夏日的白天,我站在高院门前,四下张望,行人稀少,知了蝉鸣,绿树成荫。而如今宁海路早已铺成了柏油马路,热闹喧哗、车水马龙。我在江苏省高院工作了35年,可以说是见证了改革开放后人民司法事业改革发展的历程。
因为我是恢复高考后江苏省高院的第一个法学本科生,在江苏高院研究室、民庭干了没几年,就被抽调参加“法律业大江苏分校”的教学工作,那是1986年,在这里干了16年。
当时极缺法律人才,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郑天翔决定创办法律业大,弥补文革结束恢复法院后法律专业人才的不足。郑老的这一举措极具战略性,对于推动我国法治建设和人民法院专业化建设意义深远,怎么评价都不为过。
当时授课就是从各学科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原理的“三基本”开始的,刑法学讲犯罪构成要件、民法学讲民事法律关系,法律业大的扎实教学,为后来一大批业务骨干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为了保证教学效果,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一套从总校到各高院分校再到各中院分部的垂直教学组织模式,由当时享誉全国的专家学者和最高法院资深院庭长和法官共同编著专门教材,组织教学研讨,统一教学方案,再由各分校老师回去传授给各分部老师,层层部署教学任务。
我记得当时的民法课,就是由民法学泰斗中国人民大学的佟柔教授主持的。当时分校和分部的业大师资主要来自法院内部科班毕业的法官,大家基本上没有教学经验,边学边教,边教边学。当时教学工作十分辛苦,经常备课到深夜,有一次,全省法院各教学点连续巡讲了十天课,讲到要吐。现在回忆起来,最好的青春年华都奉献给了业大。但值得欣慰的是,早期法院绝大多数干警的法律学历教育是在法律业大完成的,许多人后来成为了各级法院的领导和业务骨干,支撑了改革开放后约三十年的法院专业化审判工作。
我先后为江苏分校十几届学员完成了民法、婚姻法以及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学科的教学工作,后来还同时负责业大分校的教学组织工作,直到2001年当时高校法学教育蓬勃发展后,法律业大才完成历史使命并正式宣布解散。
见证知识产权审判成就
我从法律业大回到审判岗位后,自2004年开始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这一干又是13年。
回忆起从上大学至今,我人生中最闪耀、最可圈可点的,还是在知识产权审判业务上。无论是江苏省高院较早在全省推行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还是持续推动知识产权精细化裁判,无形中我成为国家实施创新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得到全社会高度重视的一位见证人。
我对技术类案件尤其偏好,这源于对科学技术的热爱。在审判实践中尤其重视运用技术专家证人等方式查明技术事实,从不畏惧来自各技术领域的法律挑战。记得在审理一起涉及两系杂交水稻植物新品种制种质量纠纷案件中,为了搞清两系杂交水稻育种制种原理和技术问题,全身心读了大量资料,以至于该案判决书后来被某位育种专家看过后询问这个法官是不是学农的。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伴随着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和区域竞争的核心竞争力,法院接触的案件涉及无线通信、互联网、化学、医药、计算机、机械、农业等各个领域,而司法裁判对于创新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的价值引领作用至关重要,知识产权法官肩负着时代赋予的历史重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理念的进步,给国家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如今我国的知识产权审判,尤其是无线通讯领域涉及标准必要专利、互联网等领域案件的裁判水平,已经基本实现与国际接轨,我国司法今后将在全球科技创新领域拥有更多的规则话语权。
能成为一名优秀法官,应当成为法学院毕业生的最高职业理想。虽然当前法院面临着社会转型期矛盾叠加、案多人少带来的各种职业压力,但作为一名法官,既不能光做“官”,也不能仅为“匠”,而是要真正成为具有法律理想和司法智慧的裁判者。虽然会有“苦”的感觉,但每当耗尽心力解决了案件审判中的新问题和疑难复杂问题,对科技创新和文化发展提供更为精准清晰的规则引领,所获的乐趣和精神愉悦,就是最好的职业回报。
上世纪八十年代是充满激情与理想的年代,几年前一家媒体采访我们班同学,当时我说的一句话,成为了那篇文章的结语,现在看来依然很好。同学们都有这样或那样的变化,但骨子里的东西没变,他还是他。
我之所以能在知识产权领域扎下根,正是源于当年未名湖畔那颗法治理想和法律情怀的种子,是母校给了我们不竭的动力。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