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一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一团
招工简章
团场简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一团成立于1964年,行政区划属阿拉尔市。全团土地规划面积62.2万亩,耕地面积22.6万亩,农业机械化率达85%以上。全团常住人口9645人,行政规划单位23个,其中农业单位15个,现有在册职工2439人。主要种植棉花、红枣、苹果、香梨等农作物,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综合性中型国营农场。
劳动需求与现状
近年来,随着高效特色种植业、林果业及职工创业园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十一团一、二、三产业在“十三五”期间可实现新增就业近8924人,为解决劳动力不足的问题,现面向疆外招收青壮年劳动力到团场就业。
招录范围、对象及条件
非十一团户籍的疆外人口,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自愿申请落户、招工或到第一师十一团创业、就业、上学和长期生活。
职工招录条件
1.年龄条件:男18-45周岁,女18-35周岁。(在原籍已参加过职工或基本养老保险的,根据本人实际缴费年限可适当放宽招工年龄)。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精神病史,无吸毒史,有正常劳动能力(健康状况,到团需要进行健康体检)。
3.政治条件:热爱兵团,遵纪守法,服从团场工作分配,服从统一管理。
随迁父母、配偶、子女及亲属条件
不限年龄,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新招职工就业岗位及工资收入
(一)工作岗位
根据团场实际,新招录职工主要安排从事棉花、红枣、林果种植或在二、三产岗位就业,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二)工资收入
1.按劳计酬。新招录职工无独立承包经营能力的,前三年按照产业化工人管理,按岗位及完成工作任务支付报酬,原则上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
2.单独承包。新招职工有生产经营能力选择独立承包,第一年生产资料费用由团垫资或由团协助金融机构采取三户联保形式贷款,前三年贷款利息全额由团场承担。棉花承包面积40亩/人,设施农业3个标准棚/人,果园20亩/人,收入兑现按本团职工承包办法执行。
落户招工待遇
1.减免落户手续费。凡落户十一团的职工及随随迁人员,办理落户的手续费由团场承担。
2.预借生活费。一线承包职工前三年给每人预借生活费1200元/月。
3.给予社保补贴。新招录到一线承包职工可享受中央财政养老保险补助减负资金。
4.享受探亲待遇。未婚职工探望父母一年一次;已婚职工探望父母3年一次。
超龄随迁人员就业
1.给予预借生活费。落户本团不符合招工的随迁人员自愿承包土地的,承包面积达到管理定额完成工作任务的,每人预借生活费1200元/月。
2.可自主就业创业。落户本团不愿参与土地承包,可自愿选择到团内棉花加工、红枣加工企业、职工创业园就业或自主创业和从事三产商贸流通服务业。
住房待遇
1.团场为每户新招录职工提供一套60平米左右简装周转房(父母随迁的可另外安排一套住房),前三年免收租金、后二年租金减半,第六年起按团当年租金全额缴费。
2.未婚人员(单身一人)未结婚前由团场统一安排集体宿舍或每两人安排一室一厅。
3.在团场购买楼房可享受2.5万元优惠政策。
4.对落户十一团先租后买楼房的,自缴纳租金起5年内的租金可以折算成房款。
5.前三年免收物业费并给予每户每年500元取暖补贴。
社会保障待遇
1.新招录职工(包括选择缴纳个体基本养老),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以上(新迁入人员在原户籍所在地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可办理养老保险转移),到达法定年龄退休,按国家政策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
2.随迁家属在团参加城镇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年满60周岁的居民,可按国家规定每月发放居民基础性养老金(目前每月115元)凡年满18周岁到60周岁(女55周岁)以内的落户人员按规定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参加个体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或居民养老医疗保险。
3、落户本团不愿招工选择从事个体或自由择业参加个体养老医疗保险人员,前五年团给予每年3000元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应与团签订承诺协议);
4、对不符合参加个体基本养老保险选择参加居民养老和居民医疗,前三年团给予每年200元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
就医待遇
1.凡参加医疗保险人员生病住院可按兵团医保政策及比例享受医疗报销。
2.每人每年免费健康体检一次。
救助待遇
1.困难家庭可申请低保。凡落户十一团的职工及随其迁入的亲属符合低保政策的,可申请低保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
2.重大疾病导致贫困的可申请大病求助。凡落户十一团的职工及随其迁入的亲属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贫困的,可申请大病医疗求助(最高可求助20000元)。
子女就学待遇
团场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提供便利和优质教学服务,从学前教育到高中15年全面实行免费义务教育。住校生小学享受每学期1000元补贴,中学生享受每学期1250元补贴。
其他待遇
1.报销车费。团对自愿迁移落户到十一团居住、就业、生活的,给予每人报销单趟车票(硬座)。
2.配置适当日常生活用品。团对夫妻双方都落户迁入十一团的每户配置,按落户人数和住房情况配置1万元以内的日常生活用品。
3.团场免费为新招录职工(有就业能力的随迁人员)进行生产技能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
4.随迁家属自主创业的,可免费参加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创业基础的团可为其提供10万元以内创业贴息担保贷款。
1、海东市民和县报名咨询电话:
电 话:0972-8585068
牟经理:18797266828
报名地址: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川垣海鸿枫璟写字楼4楼401室
2、海东市乐都区报名咨询电话:
赵经理:18997042039
赵经理:18097208440
报名地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新乐大街33号(西门桥头)安泰华都大厦18楼118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