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许可证怎么办理流程
烟花销售许可证怎么办
烟花销售许可证的办理,具体如下:
1、申请人向所在辖区应急管理局提交《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2、安监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2日内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安全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当场说明理由。
3、符合条件的,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再统一或申请人自行报行政审批大厅。
4、对书面审查合格的经营户进行实地核查,核查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并当场说明理由。
5、对考核合格的经营户,经主管局长批准后,统一印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6、由窗口用印、发放证书。
7、归档、备查。
办证流程每个环节所需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单位负责人及销售人员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经营场所周边及现场安全条件说明?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一、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程序
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含进出口企业,以下统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必须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分别申请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烟花零售许可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办理条件:
(一)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不得少与2人;
(二)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销售管理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
(三)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四)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生产、储存设施应不少于100米的安全距离;
(五)提交县供销部门出具的《申办征求意见表》;
(六)零售经营者填写《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申请书》→烟花爆竹专营公司现场评估;
(七)零售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灭火器不得小于5kg),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八)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
(九)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十)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与许可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办事程序
受理-上报-现场核查-批准-办结。
申报材料:
(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二)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
(四)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销售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
(五)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平面示意图或实测图);
(六)烟花爆竹专营公司现场评估报告;
(七)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与许可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