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天津市及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及经济奖惩和河流水质排名情况
一、全市地表水水质状况
12月,20个国考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1个,占55.0%,同比持平,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5.0%,同比降低5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中,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平均浓度同比降低,降幅分别为32.5%和45.0%,化学需氧量和总磷平均浓度同比升高,升幅为18.0%和5.2%。
1-12月,20个国考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1个,占55.0%,同比升高5.0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同比降低5.0个百分点。
二、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12月各区水质综合污染指数在0.76~2.13之间,水质较好的是河西区、河北区、南开区,水质较差的后三位分别是东丽区、津南区、滨海新区;同比变化率在-43.80%~27.39%之间,与去年同期相比,12个区水质均有所改善;各区出境与入境平均浓度比值在0.58~4.07之间,出境水质比入境水质改善的前三名为武清区、河北区、宝坻区,出境水质比入境水质变差的前三名为河东区、和平区、东丽区。按照综合污染指数、同比变化率和出入境浓度比值三项指标进行综合排名,排名较好的前三名为河北区、河西区、红桥区,较差的后三名为东丽区、蓟州区、津南区(见附表一)。
三、各区经济奖惩情况
对照12月份综合排名结果,对以下各区给予财政奖补,额度依次为:河北区140万元、河西区120万元、红桥区100万元、武清区80万元、宁河区60万元、静海区40万元、南开区20万元。对以下各区实施扣减财力,额度依次为:东丽区140万元、蓟州区120万元、津南区100万元、西青区80万元、河东区60万元、北辰区40万元、和平区20万元。按照有关规定,宝坻区和滨海新区不予奖惩(见附表二)。四、河流水质排名
2020年12月,我市海河红桥河北段、卫津河河西段、北运河河北红桥段等10条河流水质较好(从第1名到第10名),海河滨海入海段、海河东丽津南段、新开-金钟河东丽北辰段等10条河流水质较差(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10名)(见附表三~四)。
附表一:
附表二:
附表三:
附表四:
转自:天津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