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0年天津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认定奖励 申报工作的通知
津中小企〔2020〕26号
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天津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0年天津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
产品认定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区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市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引导推动本市中小企业立足“一基地三区”定位,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先进制造业为支撑、本市优势支柱产业为重点,抢抓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以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核心,通过技术改造等方式加快创新转型,专注研发生产“专精特新”产品,现开展2020年天津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认定奖励申报工作。为便于企业理解把握政策,制定了《2020年天津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认定奖励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等操作性文件,请各区按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市中小企业局未委托任何第三方为企业申报提供收费咨询服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市中小企业局名义为企业提供“专精特新”产品认定奖励项目申报服务。
附件:1.2020年天津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认定奖励申报指南
??? 2.2020年天津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认定奖励申报汇总表
??? 3.2020年天津市“专精特新”产品认定奖励资金申请材料清单
??? 4.2020年天津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认定奖励申请报告样式
????????市中小企业局 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6日
附件1
2020年天津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认定奖励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在本市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两年及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信用良好。
2.产品必须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等有关强制性标准。
3.产品具有执行标准,并通过国家或市有关质监部门授权的有资质的实验室、检测机构或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国际标准检测组织在中国授权的检测机构的检测,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4.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及以上,拥有有效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含1项)。
5.产品近两年处于正常生产中,经济效益好、市场占有率高,销售收入呈较好的增长趋势。
6.产品须符合《天津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认定奖励办法》中第二条的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
二、支持重点
天津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以下简称“专精特新”产品)指本市中小企业研发生产的,具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系列产品,具体如下:
1.专业化特征。指产品采用专门的技术工艺研发生产,主要满足大企业大集团、产业龙头企业、产业链条中关键环节配套,合作关系稳定;或主要满足于成长性良好的细分市场、大批量个性化定制等专业化生产需求,市场竞争优势明显。产品在企业生产的全部产品中占主导、核心或优先地位。
2.精细化特征。指产品符合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要求,以精密、精巧、精湛的技术工艺生产,以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等精益管理创新的制度流程控制,依靠人、财、物管理信息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检验检测等过程质量管控,互联网+等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实现增收节支、提质增效。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完善,品质精美、精致、精良。
3.特色化特征。指产品具有商标、品牌、老字号或地域等特色,采用独特的、可传承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拥有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专利或独家生产经营等资源优势,满足中高端市场的特定需求。
4.新颖化特征。指产品立足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本市优势支柱产业,依靠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吸收再创新等方式,采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研制生产,在外观、功能及用途等方面体现创意,产品具有智能化、新材料或新生物技术等特征。
三、申报企业须向各区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天津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认定奖励申请表、申请报告;
2.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全文,2020年度和2020年上半年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2020年和2020年申报产品销售发票的分年度汇总表,按发票号逐张填写;
4.产品知识产权;产品执行标准;经第三方有质量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按照产品执行标准进行的产品质量检测(验)报告;产品环评材料;产品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佐证等材料;
5.企业申报材料承诺书。
申报企业结合申报指南中“申报条件”和“支持重点”要求撰写并提供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将申报材料一式七份(包括一份签字盖章的原件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或彩色打印件,且与原件尺寸一致,装订成A4纸大小,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并加盖骑缝章)报送至区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
四、资金支持方式和额度
市中小企业局对符合条件的产品认定为“专精特新”产品,会同市财政局对首次获得“专精特新”产品认定的择优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精细化、新颖化特征突出的给予优先支持,每个产品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由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列支。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享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五、申报程序
1.各区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企业登陆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认定奖励申报系统(http://smetj.cn)进行申报,并向本区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指南中第三条要求的相关材料,并提交可编辑的申请报告和产品销售发票汇总表电子版(光盘一式两份)。
2.各区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对企业信用情况进行核实,形成“专精特新”产品认定奖励推荐报告,报告附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申请材料清单(附件3),以正式文件一式两份,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七份,报送至市中小企业局,未在规定时限内上报的不予受理。同时,各区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登陆网上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认定奖励申报系统进行审核推荐。
3.市中小企业局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组织评审专家按照科学、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确定当年度“专精特新”产品及奖励金额。
六、资金拨付方式
市中小企业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专家评审及公示结果下达资金计划。市财政局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将本奖励专项资金下达企业所在区,相关区财政部门应及时将资金拨付企业。
七、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1.市财政局和市中小企业局对奖励资金使用情况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检查或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资金支出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
申报企业应按《天津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认定奖励试行办法》要求,配合做好后期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
2.申报企业在奖励资金申请、管理、使用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处理,全额追回奖励资金,两年内停止其财政资金申报资格。
八、信息公开
市中小企业局按照《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信息公开规定在市中小企业局门户网站(http://zxqy.tj.gov.cn)公开年度申报指南、申报情况、评审结果、资金分配结果、以及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
九、其他事项
申报“专精特新”产品认定奖励的企业应纳入天津市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计划(2020—2020年),按照行动计划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十、申报时间及地点
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8月17日-8月27日;
各区初审时间:2020年8月28日-8月30日;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2020年8月27日-8月30日17:00之前,将申报材料全部送至天津市科技咨询业协会(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吴家窑大街22号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A座606室);
报送地点联系人:黄岩丽、黄彩彩;
联系电话:23523688-801,802;
申报事宜联系处室:科技创新服务处;
联系电话:24219182;24222163。
各区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滨海新区:65815951
和平区:23266852
河东区:84111337
河西区:28383161
南开区:87890558
河北区:26472302
红桥区:86516163
东丽区:84375491
西青区:27392329
津南区:28391480
北辰区:26390963
武清区:29527295
宝坻区:29246947
宁河区:69092114
静海区:28941643
蓟州区:59112929
注
附件内容详见原文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