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介绍【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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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以下简称“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是由市红十字会、市教育委员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市卫生局)于1996年联合创建的公益性、非营利的医疗保障互助基金。互助基金遵循互助共济的原则,实行全市少年儿童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的统筹、风险共担。该项保障制度是对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人群)的重要补充。二十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和家长们的支持下,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已成为本市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被广大家长称之为 “生命绿卡”,“孩子们的保护神”。结算服务类
(一)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答: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住院医疗费用由定点医院记账结算。在办理住院时,请将“医疗证”交入院处(转诊的需同时提交有效转诊单),出院时,符合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规定的费用由医院记账结算。
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重残人员,先在医院记账结算城乡居民医保部分费用,然后在出院后的3个月内,凭相关材料到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所在地的区基金管理办公室申请报销互助基金部分费用。
(二)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大病、罕见病等专科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答:专科门诊医疗费用采用零星报销制,即由患者先自费结账,然后在就诊后的3个月内,凭相关材料到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所有地的区基金管理办公室申请报销。
(三)新生儿时期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答:新生儿患病住院后,符合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划区定点医疗规定,在设立新生儿病房的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费用,纳入支付范围。
新生儿须先办妥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和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参保手续,然后按以下情况结算:
1.如出院前已办妥城乡居民医保和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手续的,可凭医疗证(转诊的需同时提交有效转诊单),在医院记账结算(部分人员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信息传递延迟,可能隔月才能记账结算)。
2.未在医院记账结算的,于出院后的3个月内,到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所在地的区基金管理办公室申请零星报销。
(四)办理零星报销时,需携带哪些材料?
答:按以下不同的费用情况提供相应材料:
1.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住院医疗费用:
⑴医疗证(原件);
⑵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⑶医疗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⑷医疗费明细清单(原件和复印件);
⑸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报销新生儿住院费用需提供);
⑹《上海银行》普通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可为患儿本人或其监护人,如为监护人的,须出示关系证明);
⑺办理人身份证。
2.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大病专科门诊医疗费用:
⑴医疗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⑵医疗费明细清单(原件和复印件);
⑶《就医记录册》(须病史、医嘱等完整)和病史页复印件;
⑷检查、化验等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⑸《上海银行》普通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首次报销时需提供;可为患儿本人或其监护人,如为监护人的,须出示关系证明);
⑹办理人身份证。
3.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罕见病特异性药物费用:
⑴医疗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⑵医疗费明细清单(原件和复印件);
⑶门诊用药提供《就医记录册》(须病史、医嘱等完整)和病史页复印件,住院用药提供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⑷《上海银行》普通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首次报销时需提供;可为患儿本人或其监护人,如为监护人的,须出示关系证明);
⑸办理人身份证。
4.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
⑴医疗证(原件)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凭证(如参保凭证遗失,须提供身份证明);
⑵急诊就诊病史和挂号费收据(外省市急诊住院的需提供,原件和病史页、挂号费收据复印件),定点医疗关系转移凭证(定点医疗关系转移至外省市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⑶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⑷医疗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⑸医疗费明细清单(原件和复印件);
⑹出生医学证明(报销新生儿住院费用需提供);
⑺《上海银行》普通借记卡(首次报销时提供;可为患儿本人或其监护人,如为监护人的,须出示关系证明);
⑻办理人身份证。
(五)医疗证遗失了怎么办?
答:医疗证遗失,需办理补证手续。参保者可凭身份证明,到所属区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办理补证手续,并按规定交纳补证费10元(本市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可免交补证费)。补证后继续享受基金待遇。
(六)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在哪里?咨询电话是多少?答:市和各区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地址和电话如下:(七)有哪些途径可以咨询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答:可以登录医保网站shyb.12333sh.gov.cn查询,或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热线962218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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