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实际真正的大股东是谁,华为最大的股东是哪个
华为实际真正的大股东是谁,华为最大的股东是哪个
“而华为控股又有2名股东,一个是任正非,持股1.01%;第二个就是工会委员会,持股98.99%。”
现在的华为采取的是轮值董事长制度,几位副董事长轮流行使董事长的权力,没有哪一位能够长期霸占董事长的职位,目前的轮值董事长为徐直军,不过本月底他的这一轮轮值周期将会到期。
华为的灵魂人物任正非并不在轮值董事长名单中,但毫无疑问大家都知道他才是华为这艘巨轮的真正掌舵者。那么会不会发生某一天有人抢班夺权导致任老爷子失去对华为的掌控呢?我从法律与公司架构上来谈谈这个话题。
决定公司掌控者的两大逻辑
在讨论华为的掌舵者问题前先要普及一些基本的公司管理方面的知识,不了解这些没法结合实际讲解。
1.控股股东掌控公司
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控股股东基本上都是公司的创始人,老板们要么直接持有大量公司股份、要么通过设立持股公司间接掌控大部分股份。持股比例超过66%的话被视为绝对控制,因为涉及公司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持有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持股比例达到50%以上了为相对控制,毕竟公司一般的股份都在自己手上。
在某些情况下,部分老板持股比例连50%都不到但依然能够控制公司。这是因为除了大股东外,公司剩下的股份非常分散,他们根本不可能形成合力对抗老板。比如,老板持有公司40%的股份,剩下的股份由1万名小股东持有,没有一人的持股比例超过1%且他们几乎都不认识对方。
有些公司存在好几位大股东,持股比例相差不大,这个时候就无法通过持股比例来判断谁才是公司的老大了。
比如,经历了股份转卖的苏宁易购。在出售了部分股权给江苏国资委旗下的公司后,苏宁易购原来的控股股东、创始人张近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持有20.35%的股份了,而淘宝中国持有19.99%的股份,江苏国资委持有16.96%的股份。
苏宁易购的所有权呈现出“三足鼎立”的形态,这时如果三方之间没有其他协议的话则任何一方都无法控制公司。
2.退而求其次看谁能控制董事会、担任董事长
公司总得有一个领头的,否则发生争议时吵半天不能拍板那么公司也就不要办下去了。
当公司内部存在几个大股东持股比例差不多的情况时就要卡谁能控制董事会了,因为董事会是公司最高执行机构。能够在董事会派驻半数以上董事成员的股东为实际控制人。
还是以苏宁易购为例,三大股东提名的董事人选均无法达到苏宁易购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一半以上,怎么办?这时只能看董事会里的老大,董事长是谁了。
苏宁易购原来的董事长是创始人张近东;现在为黄明端,此人为大股东淘宝中国提名的,苏宁易购的掌舵者人选终于浮出了水面。
任正非既不是大股东也不是董事长
讲完了公司的基本权力划分要点后回到华为的问题上来。
先来看看华为的持股情况。华为集团最大的母公司叫做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华为集团旗下所有的子公司、子业务往上追溯均会指向这家控股公司。
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非常简单,就两位股东,一是持股比例达到99.25%的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二是持有0.75%的股份的任正非。这意味着华为工会其实是华为最大的股东,任正非的持股比例非常小。
工会是由华为全体员工组成的,所以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根本没有大股东,更不要说是控股股东了。
另外一方面,前文提到过华为采取的是轮值董事长制度,由副董事长们轮流担任董事长。任正非在华为集团内部的职务是什么?
根据企业查询工具显示,任正非只是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普通董事和经理。这意味着从公司职务层面来说,任正非的排名在诸多副董事长之后,甚至比刚从加拿大回国的孟女士(副董事长、CFO)还要低。
持股比例极低、几乎可以忽略,不担任董事长,难道任正非已经不是华为的掌舵者了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规定
有的朋友说华为是不是像京东、小米、拼多多那样采用同股不同权的股权架构?这话对了一半。
所谓同股不同权是指创始人持有的股份能够享受更多的表决权。比如,小张持有20%的公司股份、小李持有80%的股份,这样看上去好像小李是公司老大。但小张持有的20%股份一票顶十票,小李的还是一票顶一票。因此小张实际拥有71.42%的表决权,他才是真正的老大。
只不过内地上市公司不承认同股不同权制度,这也是为什么提到的京东、小米、拼多多等采用同股不同权的公司要么在美国上市、要么在港股上市且注册地均不在国内的原因。
不过,华为不仅不是上市公司同时也不是股份公司,而是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的公司分为两种,一是股份有限公司,这类公司一般规模较大,而且想要在A股上市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二是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初创小公司都是这种形式。
前文提到的华为集团最终的母公司华为投资控股确实为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开股东会时股东们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关键点就在“但是”后面的内容中。任正非仅仅拥有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0.75%的股份,一般情形下只有不到1%的表决权,可公司章程可以有额外的规定。
类似规定可以为任正非先生的表决权不和出资比例挂钩,享有一票否决权或者享受70%的投票表决权。总之,公司章程怎么规定都行,这一点是股份有限公司不允许的。
因此,哪怕任正非继续减持股份,哪怕持股比例只有0.01%甚至更少,他依然可以凭借有限公司章程里的特别规定掌控华为的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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