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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违反了哪条法律

更新时间:2023-05-26 19:50责任编辑:秦小芳关键词:烟花,爆竹,法律

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数量多少可以处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卖烟花爆竹需要什么证件,没有证件会受到什么处罚

要申请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首先要到当地县市区安监局领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同时提交能够证明符合审批条件的有关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证经营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主要包括以下五种:

1、工商营业执照或预核准证明材料;

2、安全管理制度(复印件);

3、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

4、安全经营承诺书;

5、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其次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要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统一培训,经考核合格后,获得资格证书。最后,各县市区安监部门将进行现场检查和资格、资料审查,对符合发证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发放经营(零售)许可证;

扩展资料

第三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以下简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以下简称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以下简称零售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批发许可证。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三十一条 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个体户无证经营烟花爆竹处罚

一、正面回答

个体户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业并处以罚款,如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则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将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分析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1、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2、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3、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主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怎么处罚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案例:连云港超市老板无证偷卖17万元烟花爆竹获刑

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已被吊销的情况下,超市老板仍然偷偷贩卖烟花爆竹。近日,由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海州区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超市老板朱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4万元。

朱某在市区经营一家200平方米的超市,日常经营情况一般,为了多赚点钱,朱某便顺带销售烟花爆竹。但该超市不具备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条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2012年,海州区安监局吊销了朱某持有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在明知烟花爆竹作为特殊的商品,必须获得许可才能经营的情况下,朱某为了牟利仍然铤而走险,偷偷摸摸销售烟花爆竹。2017年8月至10月间,朱某共销售各类烟花爆竹达17万余元。2017年10月2日,海州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在给朱某超市送货的货车上,当场查获烟花爆竹25箱。

据海州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根据国务院第455号令《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2012年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中,更明确了将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达到追诉标准的应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因此,市民要想经营烟花爆竹,需要去当地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许可,否则无证经营就可能构成犯罪。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人民网-连云港超市老板无证偷卖17万元烟花爆竹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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