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的作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散文的作文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散文的作文 篇1
那天是在放学的路上,自己一个人骑着自行车疾速的往家赶着。因为习惯了寂寞,也就渐渐地习惯了耳边呼啸而过的风声,还有那匆匆划过眼前的景物。这么多年来,树只是更沧桑了些;楼房也只是渐渐的蒙上了一层厚重的灰尘;还有那常常凝视的白云,只是从一开始的“棒棒糖”渐渐的游离开来,一片去南,一片去北。我再没见过。
天的那边太阳正渐渐的下沉,就在我的正前方。金色的光芒瞬间铺向了大地,一直不可思议的延伸到了我的脚下,我有些诧异。阳光铺洒下来就像一块金色的地毯,我亦在它的沐浴之下轻轻的飞翔,一直飞向天的那边,太阳将要终结的地方。明明很短的一段路程却像走了很长时间。这段风景明明已在这上演了几百年甚至几万年,只是我居然今天才发现它的存在。
渐渐地水天相接的地方明晃晃的有一个被拉长的身影,那身影似乎有些颤颤微微,正在一步一步蹒跚的向前走着。虽然很缓慢,但却很稳重。冥冥中似乎有个力量在支撑着它,虽然这个力量很弱小,但却足以支撑整个重量。足够。
此时太阳又下沉了点,刚刚明明还嫩橘的光芒一下子变得深沉了些。一个单薄的身影此时赫然出现在了前方阳光铺洒的地方。那个明显瘦小的背影紧紧的依偎在那蹒跚的背影旁。原来是她的力量在支撑着他。
一阵春风徐徐的吹过两颗饱经沧桑的心,他的背影微微的向左倾了倾,她则用力的向右顶了顶。他们缓缓的停在了一株鹅黄色的迎春花前,他为她摘了一朵戴在了她的头上。她的银发和迎春花一起被风儿轻轻的掠过,他凝视她片刻,笑了。此刻他们的背影被吞没在了烂漫的花海中,和花海一起荡漾,那个被风吹过的瞬间。
渐渐的太阳还剩下最后一点的光辉,此时此刻两个身影缓缓的溶在了一起,借着夕阳最后一点的余辉转过了转角。被拉长的身影久久的伫立在那,永远的被定格,暖暖的爱。
那一刻的风景,在熟悉的地方,最美。作文
散文的作文 篇2
本人从小就对文学情有独钟,上学读书的时候就偏文科,最愿意上的是作文课。长大后虽然陆续在各类刊物上发表了一些拙作,但对自己的作品总是很不满意,自我感到文章的思路不够清晰,文字表达的不够有韵味,语言组织得不够精炼,感觉没有打动读者的心。
近年来,我忙里偷闲拜读了《鲁迅作品精选》、《名家散文》等几部有关散文专集。这些作品真不愧出自名家大腕之手,他们的每一部佳作不仅是文学精品,又是诸多门类的教科书,我还从中感悟到了颇多的人生哲理。
散文作为一种题材广泛、写法灵活、个性鲜明、文情并茂和短小精悍的文学体裁,能给读者美的图画、美的情景、美的感受。它或描景状物,或叙事写人,或议论说理,或抒情感慨,形式多种多样。散文有着无穷的魅力,犹如苦中带有浓香的咖啡,品尝越长久,滋味愈醇香。
鲁迅的《秋夜》,虽然是寥寥几百字的短文,却形象地刻画出了现实生存的众生相,并赞美了那些无畏的时代英雄;朱自清的《背影》,用朴实的语言描写父亲给自己买桔子的全过程,歌颂了父爱的伟大;郑振铎的《宴之趣》则精辟地把各类人赴宴后的表情、心态描述得淋漓尽致;徐志摩的《翡冷翠山居闲话》,作者抛开一切世俗,尽情享受大自然所给予的赏心悦目的乐趣,表达出了超脱的意境 …… 这些文学巨匠大部分写作的对象是普通人、动植物、大自然或本人的情感世界。他们写作从平凡的小事情入手,用多种形象、贴切的语言,描述感人的故事或大道理来。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读着他们的文章,使我仿佛走进了作者描述的场景和感情世界里,为散文中的人和事、景和物陶醉着、感动着、担忧着、愤怒着。当读到感人之处,作为五尺男儿的我,也曾默默流过泪,陷入文章中描写的情感漩涡中久久不能自拔,缓缓地才能返回现实中来。
想到自己的一些作品,也有很多的感慨。写作《怀念在天堂的父母》、《婆媳情》、《愧对老班长》的时候,题目、内容、结构、层次都选好了,可就是没有写作灵感,不知从哪下笔,这些作品憋了一个多月才出炉,个别作品还要更长时间去斟酌。而有了灵感的时候,一个作品当天就能写作完成。也许对别人来说,写作是轻松、愉快、享受的过程,但对于我这个文化水平稍差的人来说是苦差事,而我甘愿吃这个苦,因为每次作品被发表时无比欣慰和骄傲。在多年的写作实践中越来越感受到,作者能够写出上乘的文学作品,除了要具有较高的文化底蕴,更重要的是要有爱憎分明的阶级立场,对社会敏锐的洞察力和丰富的社会阅历,用自己的真情实感表达出人间的真善美、假恶丑。
散文有如此大的魔力,能让人喜怒哀乐,让人思绪万千。啊,散文,你是文学大花园中最美的花朵,是文学家族里的“轻骑兵”、“自由人”。
散文,你是我的最爱,我为你喝彩,会为你努力奋斗到永远!
散文的作文 篇3
今年冬末春初,我把自己放进某一个阳光很好的午后里,脑海里蓦然闪过儿时在你家里的每一个清晨、午后、傍晚。
犹记得你教我用毛笔写字,没有墨水,我就接了一杯子水,拿毛笔蘸着水狠劲儿往地上戳,你笑着摇摇头,握住我的手,一笔一划教。你的掌心很粗糙,历尽生活的粗粝惊惶。时间从笔尖溜走,它无情地碾过你本无多少褶皱的皮肤,染白你的双鬓。它飞舞着,缠绕在你我脉搏之间,欢欣雀跃。
毛笔蘸水,灰色地板上印出浅浅的痕。
你笔锋凌厉,那时我却体会不来。澄澈的蓝天温暖得近乎令人醉过去,字迹迟迟不干,小小的我好奇端详。
散文的作文 篇4
我想,大概这个网站不止我一个人是用语音来写作文的吧,但是用语音来写作文真的比手写要好吗?让我来做一个简单的分析吧。
我想说说我自己,我用语音在写作文是因为语音转文字比较的快,说实话,有的时候为了赚稿费,我们就必须每天要写很多篇作文,这样子稿费才可以高一点,然后我们为了加快速度只好用语音转文字这种方法来进行赚钱。实际上,我感觉我写出的作文基本上都是流水账,并不是那种很正经的文章。这让我有些失望,因为平时在学校的`话,我写的作文应该还算是比较的正常的,但是用语音转文字的话,我写出的作文就不是我平时的风格了。我个人的话,是觉得语音转文字不太适合我这种头脑反应慢的人的,因为我的思路在的时候我是可以语音转文字写的很流畅的,但是有时候卡顿了一下子的话,就相当于脑回路突然的卡了,就突然想不起来接下来的思路了,然后就很尴尬,然后就放着语音开启,自己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因为已经想不起来自己设置好的悬念了。这是我个人觉得,是用语音来写作文的一个弊端。当然,有利就有弊,用语音写作文也是有很好的用处的,但是这个利,还需要大家自己去寻找。我个人还认为用语音写作文一个很大的弊端在于不用打字,那么我们有可能说出来的字我们自己只知道是怎么读,然后却不清楚它是怎么写的。大家都知道,考试的时候作文肯定是需要自己手写的对吧,然后在长期用电脑打字或是用这种语音写作文的方式来写作文的话,我们不仅达不到练字的目的,而且有可能积累的词汇量也会越来越少,甚至有可能写作的时候明明知道用什么词,自己知道应该用什么样的一个成语,偏偏就是想不起来怎么写,说白了,就是你知道,但是你就是写不出来,就这种感觉。
但是对于思路比较清晰的人,就完全没有这种事情,因为你要知道,他们的思路转的比较的快,然后他们可以很快的想到自己接下来想说的话,他们就可以很流畅的写完一篇作文,用语音转文字这样的方式,他们会觉得很快很方便。还有的同学,是因为用的是以前自己写过的作文投稿,然后他们用语音转文字的方式读出来的话,也会比打字要快的多也算是节省了时间。其实选择什么样的方式都好,只要有一颗想写作的心,不管是用语音来写作文还是自己手写作文,还是说努力的打草稿去写一篇自己觉得非常优秀的作文,都是非常棒的,因为这样的人根本就没有把写作当成是一种负担,他们把它认为是一种自己的兴趣爱好,这本质上就是与为了糊作业不同的。将写作认为是自己的爱好,难道不是值得赞赏的一件事吗?
总之用语音来写作文是有利也有弊,主要还是根据自身情况来选择,要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去写作,这样才会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散文的作文 篇5
我礼赞你的四十二个年轮,历经无数个春夏秋冬。你极强的生命力宛如春季的小草,撒着欢儿的拔着高歌唱。无论儿时在垄沟亦或在草垛旁,你都昂着头挺着胸脯快快乐乐地生长,因为你心里充满了太陽公公供给的热量。散落积聚了你以后輾转迁徙的无奈时光。
然而你从不服输的骨子里特有的倔强,奠定了你对支离破碎“书”的咂一吮一营养,你太需要大量的乳汁和血浆来充实你本就不太壮实的体魄。
终于有一天你能够独自站立,像一名壮士拿起武器驰骋在万里疆场。但是灰蒙蒙的天空遮住了你前方的视野,以至于迷失了前进方向。你凭借着渔船泛起的微微灯火,寻到了海螺姑娘居住的地方。你蓝天做被,大地为床,心里却牵系着与你同呼吸的向陽,合奏着"罗伯特"的命运交响。历经坎坷,更加锻炼超脱了自己,验证了诗仙的“天生我才必有用”的真谛。
你虽是一颗无名小草,但却衬托了百花园的绚丽,你虽普通得惹不起眼光,但却在防洪大堤上露出火热的胸膛,正因如此,你在花的世界里比花中之王----牡丹还要芳一香,你比花中之魁----水仙还要素雅端庄。你的根深植大地,血液从大地母亲的躯体流淌,你是春的使者夏的伴娘。
散文的作文 篇6
大学里的写作老师是位中年妇女同志,我时常钦佩她能把头发盘得一丝不乱,且次次如模板复制般地不差分毫。她说话的样子完全是一种傲视天下的姿态,显示出小有名气一类人的尊严,在她面前很容易让人感到自卑,似乎是迫不得已调教我们这些文辞拙劣的学生。反正见到她的第一眼,脑海里“敬而远之”四个字便挥之不去。即使她曾经“垂青”我的一篇文章,并亲自在班里宣读且加惊诧加赞赏,也仍然无法改变我对她一如既往的这种“偏见”情感。
她所宣读的那篇作文,经了我的笔,她的眼、口之后,就很自然地“收藏”了。她是一个有远见的人,而我的短视造成了终身与这篇文章的“失之交臂”,悔之晚矣。好在,作文里的内容还隐约记得:写的是家里养的一只名叫蹦蹦的狗的趣事。
以我的猜测,她老人家是绝不会养宠物的,否则,实在无法做到一丝不乱。无形中养狗的事对她就比较陌生,其中的乐趣也就不甚了了,暗合了“陌生化”理论,起到了“吸引眼球”的“新闻”效应。
据我现在的回忆,她一定以为狗是动物中最“忠厚老实”的一类,不可能做出人类那样欺骗的小把戏。而我在文中恰恰讲述了狗狗的狡猾一面:有一次,那只叫蹦蹦的狗,趁着我们全家外出的机会,把门口所有的棉拖鞋都叼到了沙发上,一个一个咬碎,家里狼籍一片的情景可想而知。就在我们准备“捉拿归案”“严刑拷打”问罪之时,不知谁不小心踩了它一下,它噢地一声哀叫,好似婴孩般地哼叫起来,慌张的我们便也不忍心惩罚它,只是训孩子似地口头教育了一下。仿佛要增加我们对它的怜悯,提醒人类的自省,它一瘸一拐外带可怜巴巴的眼神以及嗯嗯呜呜的呓语,很快使原本的凶手褪变为受害者,我们大受盅惑,心存愧疚,好像地震的时候跑得快却没大声喊出来,失了一次真实表白的机会。弥补的方法自然也简单,想法堵住它的口,以挽回“狗言狗语”对人类的诋毁。买回来的肉,切一小块,喂到它嘴里,终于得了个笑脸。我到厨房打算再去拿一块过来,大约中学上晚自习时常走夜路养成的习惯吧,走路总喜欢“蓦然回首”,以为这样会有李清照“却把青梅嗅”的少女情怀。不料猛一回头,蹦蹦尾随其后,四蹄如履平地。它那狡黠的眼里分明含着一丝笑意。大呼上当之后,全家人都笑起来,嗔怪它精灵古怪,原谅了它所有的过错。
写作老师念完后惊异的情绪带动了班里的同学,也许在他们看来:无论做板报写字画画,还是平日和同学下棋、读书、游逛,一点也不像和狗们打过交道的人。或许文章描写还算活灵活现,或许不曾听闻这样的异事,默默无闻的我,竟然成了以后一段时间班里焦点话题之一。
我除了有点意外,便只有些恍惚,自然也带些奇异,用现在的话就是:至于吗?同时也悟到:于我极平常的事,对于别人也许是一种极大的意外和惊喜,体验结果正可用“天壤之别”来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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