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越秀区小升初政策终于出炉了!
2020年广州市越秀区初中招生问答
一、我区公办初中招生如何进行?
(一)招生原则
1.具有广州市常住户籍(含十一区)且具有越秀区公办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可采取提前类招生、电脑派位、积分入学和报读民办学校四种办法入学。
2.提前招生类别:三侨生、残疾生、体育(含科技)、艺术类特长生、九年一贯制学校非选拔性直升、集团办学和立体学区学校非选拔性直升在规定时间内可提前招生。
3.经审批的政策性照顾学生,享有与本区户籍生同等的升学待遇(见附件《2020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4.非我市户籍的我区小学应届毕业的非政策性照顾学生,可按规定回其户籍所在地(区)升学或按照《2020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越教字〔2020〕58号)的规定,在我区申请积分入学。
5.具有越秀区常住户籍的返区生(包括本市和外市返区生两类学生)学位安排办法按《2020年越秀区小升初中返区生办理报名入读手续须知》执行。
6.符合条件的我区承租人子女,其学位安排办法按《2020年越秀区小升初中承租人子女办理报名入读手续须知》执行。
7.报读民办初中的应届小学毕业学生,可报我区和全市的民办学校,但应严格按照《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穗教转〔2020〕75号)执行。
(二)招生办法
1.我区采取非择优性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
2.经广州市教育局和越秀区教育局审定的省、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可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和越秀区教育局的文件规定招收部分体育(含科技)、艺术类特长生。
体育(含科技)、艺术类特长生一经区教育局审批录取,即视为学生和家长自愿和自动放弃我区其他公办学校升学资格和电脑派位资格。若招生学校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数未完成,其剩余计划用于招收该校的电脑派位生。
3.九年一贯制的学校(广州市八一实验学校、广州市华侨外国语学校、广州市真光学校和广州市七中实验学校)可招收本校部分对口直升生;培正、育才教育集团中学可面向集团办学内的小学和立体学区中学可面向立体学区内的小学招收部分对口直升生;广州市铁一中学面向越秀区铁一小学招收部分对口直升生。对口直升生一经电脑摇珠录取,即视为学生和家长自愿和自动放弃我区其他公办学校升学资格(含特长生)和电脑派位资格。
4.已具有本区户籍和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若符合相关申请条件,可向我局申请办理跨组手续。办理时间和办理地点另行下发。
5.三侨生、残疾生
(1)三侨生是指户籍在我区的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家长可于5月6日至10日向广东华侨中学(起义路校区)申请入学资格(具体事项咨询广东华侨中学,咨询电话83332108)。
(2)因跛残等影响正常行走的残疾生,应在报名时由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毕业小学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区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到其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初中就读。
二、我区主要以电脑派位方式分配初中学位
“电脑派位”较好地体现小升初实行免试入学、机会均等、公平公正,有利于促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良好的教育生态。
电脑派位是怎样进行的?
第一步:家长要在我区指定的小升初信息网上输入小学毕业生相关信息:电脑号、姓名、性别以及学生所填报的志愿(学生的毕业成绩不输入派位数据库)。
第二步:赋予随机号码和录取。电脑派位当天现场,在中小学校代表、家长代表、监察局、纪委等部门代表、各媒体代表的见证下随机赋予每个学生一个随机号码,随机号码的大小与毕业成绩的高低以及其他资料是无关的,因此,每个学生的条件是相同的,被录取的机会也是均等的。
电脑派位是电脑根据随机函数设计了一个程序,给每一位参加电脑派位的小学毕业生都赋予一个九位数的随机号码,然后根据随机号码的大小进行派位录取。随机号码的产生就像抽奖摇珠一样,摇珠人事先无法预知,不可能控制哪一个学生取得一个什么样的随机号码。所产生的随机号码都是没有规律的、跳跃的。这些随机号码的大小与学生电脑号的大小以及资料输入的先后顺序是毫无关系的。每个学生随机号码确定后,电脑就自动将随机号由大到小的顺序排列,然后根据随机号码和中学招生计划录取。录取的时候,对录取中学来说,先录取第一志愿的学生,录取时是按照学生的随机号码由大到小来进行,第一志愿若完不成计划,则录取第二志愿的学生,如此类推。
对学生来说,如第一志愿学校没有录取,则自动转到第二志愿及以下的志愿,直到被最后录取,也就是说,确保人人都有学位。也就是说,电脑派位主要有两个步骤,一是赋随机号,二是派位录取。
为了保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我区采取了严密的监控、监察措施,市公证处、区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监察小组,监督整个派位工作;监察人员、公证员对电脑的程序和数据软盘进行审查鉴定;经查核的数据软盘由监察人员、公证员加封后交保密室存放,派位时才当场拆封,并由小学毕业班学生家长代表现场抽取,用于当天派位;派位过程始终在各级领导和监察人员、公证员、中小学校长和小学毕业班学生家长代表、新闻单位代表面前公开进行,并现场打印录取结果,所以整个电脑派位过程是可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
三、对口直升生学校和录取办法
(一)对口直升学校
今年小升中招收直升生的中学有三大类:第一类九年一贯制学校直升;第二类集团办学和立体学区直升;第三类广州市铁一中学面向越秀区铁一小学,招收部分对口直升生。
九年一贯制学校有:广州市八一实验学校、广州市华侨外国语学校、广州市真光学校和广州市七中实验学校,铁一中和铁一小;集团办学学校有培正集团(集团内直升学校含广州市培正中学、广州市五羊中学、越秀区东山培正小学、越秀区东山实验学校和越秀区五羊小学);育才集团(集团内直升学校含广州市育才中学、广州市东环中学和越秀区育才学校);立体学区内参加直升学校有:广州市第三中学、广州市第十中学、广州市第三十七中学、广州市知用中学、广州市第八十二中学,越秀区朝天小学、越秀区旧部前小学、广州市满族小学、广州市回民小学、越秀区七株榕小学、越秀区海珠中路小学、越秀区惠福西路小学、越秀区八一希望学校和越秀区净慧体校。
(二)直升办法
对口直升生招生时,若小学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中学的直升生招生计划数时,中学便可公示后直接录取。
若小学报名人数大于中学的直升生招生计划数时,则采取电脑摇珠的方式录取。各相关对口直升的全体小学毕业生有直升意愿者均可报名,若第一志愿未报满,可在第二志愿中继续录取。
在立体学区中具有特色项目能力的小学毕业生可报读广州市知用中学。
四、三侨生、残疾生如何报名和录取?
(一)三侨生
三侨生应于5月6日至10日到广东华侨中学(起义路校区)办理报读审核手续。报名时由学生或家长要持户口簿、相关归侨或侨眷佐证材料、提供学籍号和电脑号;五、六年级的《学生手册》以及小一寸免冠近照两张,到广东华侨中学办理报读审核手续,经学校审核、市教育局审批后可按政策规定升入该校初中就读。
(二)残疾生
残疾生主要指因跛残等影响正常行走的学生。报名时由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毕业小学提出申请,由毕业学校加具意见,并提供市级以上医院的残疾鉴定书或由市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的原件;毕业小学应于5月24日前将申请名单上报区教育局小幼教科审核,经审核批准的残疾生由区教育局安排到居住地就近的中学就读。
五、什么是非穗籍学生?我区小学毕业班的非穗籍学生怎样升学?
非穗籍学生是指长期随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在我区居住,并已取得我区公办小学正式学籍,但却没有广州市正式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回其户籍所在地升学。对其原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经申请并获得批准在我区升学的非穗籍学生,按以下原则升学:
(一)政策性照顾学生:指第1类至第17类,按照广州市教育局的相关文件执行)。与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享有同等的升学资格。
(二)普通借读学生:指非我市户籍的我区公办小学应届毕业的非穗籍学生,可按规定回其户籍所在地(区)升学或按照《2020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越教字〔2020〕58号)的规定,申请积分入学。
六、如何办理本市返区生、外地返区生和承租人子女报名申请手续?
(一)返区生
我区小学升初中的返区生包括本市返区生和外市返区生两类学生。
本市返区生是指具有我区常住户籍,而学生本人在广州市其他区(十个区县市)小学就读,要求返回我区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外市返区生是指学生本人具有我区常住户籍并在广州市以外地区的小学就读,要求返回我区升中的小学毕业生。
(二)承租人子女
一是指小学应届毕业生的户籍在我市而学籍在我区民办小学就读,且符合《越秀区关于保障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的学生;
二是指小学应届毕业生的户籍在广州市(不含越秀区)且具有广州非我区学籍的民办小学就读,且符合《越秀区关于保障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的学生。
1.办理返区生及承租人子女升学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2020年5月5日(星期日,全市统一办理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00
办理地点:越秀区少年宫大南校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南路仙湖街62号)
2.申请条件和学位安排办法
详见《2020年越秀区小升初中返区生办理报名入读手续须知》和《2020年越秀区小升初中承租人子女办理报名入读手续须知》,家长可自行登录越秀教育网上的“公开”——“招生问答”栏查询。
七、对哪些学生的升学资格实行公示制度?
我区对政策性照顾学生、体育(含科技)、艺术类特长生、对口直升生等提前录取生和积分入学学生的升学资格,实行公示制度。提前录取学生的升学资格认定,由学生所在的小学负责初审,区教育局职能科室负责复审(特长生还须由有关中学审核),审批结果在招生中学和毕业小学的校内公示;积分入学学生由越秀区来穗局审核,资格审核名单由区来穗局和区教育局共同公示(家长如有不清晰之处,可向区来穗局反映,区来穗局咨询电话:37652911),最终解决学位的积分入学学生名单,由区教育局公布。学生及家长如对公示资格有异议,可及时向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监督电话:87784260。
八、2020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类别 | 对 象 | 佐 证 材 料 | |
优 抚 群 体 类 | 1.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及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 为落实上级部门的减证便民要求,取消部分佐证材料,请申请人提交现有相关证照原件。 | |
2.合法领养或家庭寄养的孤儿 | |||
3.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 |||
特 殊 行 业 类 | 4.父母均为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 ||
5.殡葬工人的适龄子女 | |||
6.从事承担政府环卫作业工作服务连续两年及以上的环卫临时工适龄子女 | |||
7.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 |||
人 才 类 | 8.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外国专家的适龄子女 | ||
9.来穗工作的留学人员的适龄子女 | |||
10.属引进人才持《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三年及以上人士的子女 | |||
11. | 高层次人才子女(含海外) | ||
“优粤卡”持有人未成年子女 | |||
广州市人才绿卡持有人随迁子女 | |||
12.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 |||
境 外 群 体 类 | 13.海外华侨华人子女 | ||
14.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员随迁子女(含未成年的持证人本人) | |||
15.台胞子女 | |||
16.有突出贡献的港、澳人士的适龄子女 | |||
17.驻穗领事馆等外交人员的适龄子女 |
备注:1.所有外文的佐证材料均需附中文翻译公证。2.其他特殊情况由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政策确定。3.因上级政策调整等导致政策性照顾学生对象或佐证材料发生变化时,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另行补充发文。4.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申请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越秀区的民办学校怎样招生?
具有我区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报我区的民办初中,今年民办初中的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请家长于2020年7月5日至6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进入点击“民办初中报名”;7月7日民办初中开始招生,7月14日前完成录取,家长可登录该系统查询预录取和正式录取结果,并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预录取学生的民办初中学校注册报到。
越秀区关于保障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
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20〕29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符合条件的承租人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一〔2020〕53号)的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承租人子女指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具有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条承租人租住越秀区辖内的房屋须为其在广州市内的唯一居住地,即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内没有房产或其他居住地。
第四条具有越秀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为承租人,可根据以下情况安排学位:
1.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承租人子女
(1)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单位产权房的承租人子女,人户一致并能提供相关租住凭据。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没有在越秀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学生,由对口小学接收;如适龄儿童父母广州市内另有房产或报名时在同一住宅单元已有学生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私人房屋,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子女,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承租人子女(非越秀学籍),需具备以下条件:
(1)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私人房屋,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子女。
(2)适龄儿童在广州市就读民办小学的。
由越秀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初中一年级学位。
第五条具有广州市内其他区户籍(不含越秀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为承租人,可根据以下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1.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承租人子女,需具备以下条件:
(1)2020年4月30日(含2020年4月30日)前对手续完备的租住户,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以登记备案单位审核时间为准),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承租人子女,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2020年4月30日后在越秀区租住房屋(含续租)的,需提供截止到申请当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已在该地址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登记备案佐证材料(以登记备案单位审核时间为准)。且该住宅单元五年内没有小孩在越秀区小学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承租人子女,需具备以下条件:
(1)2020年4月30日(含2020年4月30日)前对手续完备的租住户,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以登记备案单位审核时间为准),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承租人子女,且该住宅单元两年内没有小孩在越秀区中学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2020年4月30日后在越秀区租住房屋(含续租)的,需提供截止到申请当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已在该地址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登记备案佐证材料(以登记备案单位审核时间为准)。且该住宅单元两年内没有小孩在越秀区中学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3)如承租人子女在广州市就读公办小学的,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区升读初中。
第六条承租人子女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依照第四条执行。
第七条符合越秀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依照当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第八条申请程序
符合本细则第四、五、六条的承租人子女根据当年越秀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细则的报名办法进行申请。
符合本细则第七条的承租人子女根据当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报名办法进行申请。
第九条本实施细则由越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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