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教育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遵义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附件:
遵义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研学旅行实验区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帮助中小学生了解国情、热爱祖国、开阔眼界、增长知识,着力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讲好遵义故事,助推遵义“五大行动”,努力把遵义打造成为红色传承、绿色发展和西部内陆开放新高地,结合遵义实际,现制定遵义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实施意见,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贵州遵义重要指示精神、贵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遵义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要求,以培养中小学生的生活技能、集体观念、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通过研学旅行活动让学生在旅行的过程中拓展视野、增长见识、陶冶情操、提高兴趣,加深与自然和文化的亲近感,增加对集体生活方式和社会公共道德的体验,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以立德树人、培养人才为根本目的,以确保安全为基本前提,以深化改革、助推发展为着力点,以统筹协调、整合资源为突破口,因地制宜开展研学旅行。让我市中小学生在研学旅行中亲历祖国大好河山,浸润中华传统美德,熏陶革命光荣历史,领略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增强对坚定“四个自信”的理解与认同;同时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进而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他们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目标。以“六个一”为主要工作目标,即:开发一套符合我市中小学生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建设一个具有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行基地(遵义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的遵义研学旅行精品路线;建立一套科学规划、规范管理、责任清晰、保障安全的研学旅行工作机制;形成一个政府、社会、家庭共同出资的研学旅行经费保障机制;共建一个我市中小学生广泛参与、活动品质持续提升、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基础条件保障有力、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文化氛围健康向上的研学旅行发展体系。
三、基本原则
——安全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教育性原则。研学旅行要结合学生身心特点、学情特点和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成长空间。
——实践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因地制宜,呈现我市地域特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在与日常生活不同的环境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参与体验。
——公益性原则。研学旅行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或免收费用。
——普惠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面向全体中小学生,保障每一个学生都能平等的享受均等参与活动的机会。
四、主要任务
(一)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
各县、区(市)政府要加强对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的指导和帮助,结合当地实际,根据学科教学内容、特点和进度,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每学年将研学旅行纳入学校综合实践课程中,参照研学旅行目的地要求,合理地安排好不同学段、不同课程、不同年龄学生的研学旅行主题,使课堂教学更加生动活泼、形象直观,促进研学旅行更有针对性、实效性,避免“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现象。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一般安排在春季、秋季学期,小学四到六年级,每学期2-4天、初中一到二年级,每学期3-5天、高中一到二年级,每学期4-6天。学校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
(二)加强研学旅行基地建设
各县、区(市)政府要统筹协调教育、发改、财政、文化、旅游、交通、共青团等部门,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结合我市域情、县情、校情、生情,依托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绿色生态资源、民族文化资源、大型公共设施、高职院校、航空航天、科研机构等,以遵义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为重要依托,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作,确定研学主题,打造一批引领带动作用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旅行网络。将研学旅行作为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家国情怀教育的重要载体,突出祖国大好风光、民族悠久历史、优良革命传统和现代化建设成就,根据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的研学旅行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发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等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
(三)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
1.建立分级管理机制。市级负责组织部分贫困优秀学生和特长生开展研学旅行;县级负责统筹辖区内所有学校开展常规性研学旅行工作;学校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具体组织全体学生开展研学旅行。各县、区(市)政府要积极探索指导教育部门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
2.制定缜密工作流程。各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提前拟定活动计划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学校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加强学生和教师的研学旅行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
3.强化研学过程管理。各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自行开展研学旅行,要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负责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要与有资质、信誉好的委托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课程设置、服务质量等保障。
(四)健全经费筹措(管理)机制
1.多元化经费筹措:以贵州省教育基金会为依托,我市成立了贵州省教育基金遵义基金,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研学旅行。各县、区(市)政府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
2.规划使用市级基金。市级基金支付精准扶贫对象、城镇低保户子女、社会救助儿童少年和带队教师参加研学旅行的费用;补助其他优秀学生1/3的费用。其他部门要在年初预算中预算部分经费作为研学旅行活动支持经费,
3.合力实施优惠政策。交通部门负责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公路和水路出行严格执行儿童票价优惠政策;文化、旅游等部门负责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减免场馆、景区、景点门票政策,提供优质旅游服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推动将研学旅行纳入校方责任险范围,鼓励保险企业开发有针对性的产品,对投保费用实施优惠措施。
(五)建立安全责任体系
1.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各县、区(市)政府要制订科学有效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实施分级备案制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2.督促部门落实责任。督促各级教育部门落实安全责任,审核报送的活动方案(含保单信息)和应急预案。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指导学校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与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3.相关保障部门职责。旅游部门负责审核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的准入条件和服务标准;交通部门负责督促有关运输企业检查学生出行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负责加强对研学旅行涉及的住宿、餐饮等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督,依法查处运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统筹保险行业提供并优化校方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等相关产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统筹推进我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市人民政府成立“遵义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市)政府要统筹协调成立由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发改、公安、财政、交通、文化、食品药品监管、旅游、保监和共青团等相关部门、组织共同参加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办事机构可设在教育部门,加大对研学旅行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相应工作方案,将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定期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督查督办,切实将好事办好。
(二)强化督查评价
各县、区(市)政府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评价机制,把中小学组织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作为学校综合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在充分尊重个性差异、鼓励多元发展的前提下,对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科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逐步纳入学生学分管理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三)强化宣传引导
各县、区(市)政府要充分利用贵州省作为全国研学旅行实验区的优势,在中小学广泛开展研学旅行实验区和示范校创建工作,充分培育、挖掘和提炼先进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积极创新宣传内容和形式,向社会、家长宣传研学旅行的重要意义,向学生宣传“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重大作用,为研学旅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至2020年6月)
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县、市(区)教育等部门、有关学校工作建议和意见,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组织考察团赴有关省市考察学习研学旅行工作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遵义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召开全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部署会进行动员,引导、发动有意向的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加入研学旅行活动,提高公众知晓率。各县、区(市)要结合市级实施方案,制定并上报初步方案。
(二)试点实施阶段(2020年7月至2020年8月)
各县、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要在市级方案和县级方案的基础上,正式出台细化实施方案并具体实施,市级将对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开展专题调研、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
(三)试点总结阶段(2020年9月至2020年7月)
召开经验总结会和现场观摩会,总结回顾研学旅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成果展示和表彰奖励,并向国家教育部和贵州省教育厅等部门上报工作总结,为国家开展研学旅行提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可推广的研学旅行精品路线。
(四)成果推广阶段(2020年8月以后)
在前三个阶段基础上,形成独具特色的遵义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将开展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广出去,做到示范引领,全国有影响的目标,真正让研学旅行成为遵义市中小学生校外课程的一部分。
七、工作要求
(一)认真总结研学工作经验
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有关资料,适时编辑研学旅行工作文集,按照主要政策文件、相关会议精神、县、区(市)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区县经验总结、学校工作情况、优秀论文、优秀案例、师生体会等方面进行汇总,每年9月前统一编印成册送上级有关部门。
(二)建立研学旅行数据共享资料库
各单位要在官方网站和公众微信号上开通研学旅行专栏,将各县、区(市)先进经验和优秀案例等进行总结展示,并建立研学旅行数据库,利用贵州大数据平台对研学旅行资源进行共享,随时掌握省内外最新信息动态。
(三)防止“重旅行、轻研学”的倾向
研学旅行是融社会调查、参观访问、亲身体验、资料搜集、专家点评、集体生活、同伴互助、文字总结(中学生可写小论文、小调研报告,小学生可写感想、体会)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社会实践活动。要防止使研学旅行变相成为旅游活动,必须要强调研究学习的特点。
(四)防止“重实践、轻理论”的倾向
贵州省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研学旅行试点省之一,要为全国在今后大面积开展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做好经验总结。各单位要站在理论的高度、全局的高度、科学的高度,对本区域的研学旅行活动进行科学安排和大胆探索,从中发现和总结为全国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可资借鉴的普遍规律,使我市的研学旅行工作真正能在高水平上取得成效。
无论您有多忙,请花1秒钟的时间把它放到你的圈子里!可能您的朋友就需要,谢谢!
文章来源于遵义市教育局。本文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内容为作者观点,并不代表本公众号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更正或删除相关内容。赞是一种肯定 |分享是一种支持
合作|手机:15286026196(同微信号)
投稿|邮箱:190957181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