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审议通过
11月27日上午,四川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审议四川贯彻落实的有关文件;传达学习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精神和中央有关深度贫困脱贫攻坚工作汇报会精神,研究四川贯彻落实意见等。
会议审议通过四川《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
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各项规定,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着力加强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讲话、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确保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2020年11月17日,成都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成都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主任、成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二处副处长金波公款吃喝问题。
2020年9月8日,经金波同意,服务中心以召开中心机关工作座谈会的名义,购买“五粮国宾酒”1件6瓶,共计1548元;2020年11月3日,服务中心召开工作座谈会后,金波于当晚与有关人员在某酒楼就餐,用餐时饮用“五粮国宾酒”4瓶,支出餐费1589元。餐后,金波等人到某酒店喝茶,支出茶费230元。以上开支费用均用公款支付,并以差旅费名义在服务中心财务报销。金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朱登伟、郑建国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20年春节前,高新区分局芳草街派出所朱登伟、中和派出所民警郑建国等接受成都高新区网吧经营管理者王某在成都某餐馆的宴请,并各自收受王某所送的现金红包2000元。2020年2月,朱登伟再次收受现金2000元。朱登伟、郑建国二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全部收缴。
3.成华区府青路街道社建科科长陈坤收受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问题。
2020年春节和2020年春节前后,陈坤分别收受李家沱社区书记所送面值200元某超市购物卡二张,总计金额400元;2020年端午节和2020年中秋节前后,陈坤分别收受八里庄社区书记所送面值200元的某蛋糕店粽子券一张和面值200元某蛋糕店蛋糕券一张,总计金额400元。陈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全部收缴。
4.郫都区安靖街道赛驰村党支部书记陈万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2020年7月19日,陈万强在未向组织报告的情况下,利用某休闲庄开业之机,宴请本村村干部、联防队员、企业老板等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亲戚朋友。其中收取村社干部、联防队员、某汽修厂、8社租地户杨某、某石膏厂谢某礼金共计人民币2000元,花篮22对。陈万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案礼品礼金已全部退回。
5.彭州市敖平镇鹤泉村原党支部书记陈礼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20年6月,陈礼云带头与鹤泉村其他村干部一起,接受在鹤泉村承包建设工程的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和娱乐活动。陈礼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党性修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政领导干部要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常和长、严和实上下功夫;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心怀敬畏戒惧,筑牢抵制不良风气思想根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问题,坚决查处、决不手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2020年11月22日,广元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旺苍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袁林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20年底,袁林在担任旺苍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期间,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1万元。2020年9月,旺苍县纪委决定给予袁林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2.苍溪县陵江镇金穗社区主任陶家翠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20年12月至2020年5月,四川峻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赵某某为感谢陶家翠在苍溪县原城郊供销社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给予的支持、帮助与关照,先后三次送与陶家翠现金0.6万元。陶家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2020年8月,苍溪县纪委决定给予陶家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3.青川县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赵树龙收违规受礼金问题。
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赵树龙任青川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给其女儿“压岁钱”名义的礼金共16.199万元。赵树龙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20年8月,经青川县委同意,青川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利州区林业和园林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陶传章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20年和2020年春节期间,陶传章先后两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共2万元。2020年4月,利州区纪委决定给予陶传章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2020年11月25日,泸州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泸州市城建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赵天银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2020年11月,赵天银率队外出学习考察,借机逾期未归到风景区参观,并公款报销逾期期间的差旅费1.218万元。2020年9月,赵天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予以退赔。
2.龙马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疾病控制股股长李华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2020年5月,李华借外出参加培训之机到风景区参观,并公款报销机票费和旅游费用共计1.376万元。2020年9月,李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予以退赔。
3.泸县牛滩镇金牛社区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20年3月至2020年2月,经金牛社区时任党总支书记张树明、居委会原主任詹林英、原支委委员刘玉树、时任副主任赵彩霞、时任文书王新平商议决定,以工作劳务费、工作补助经费等名义违规发放补贴共计5.8088万元。2020年2月,张树明、詹林英、刘玉树、赵彩霞、王新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清退。
4.合江县福宝镇林场慈竹坪工区主任傅应春违规操办宴席问题。
2020年7月,傅应春未经申报为其妻操办四十岁生日宴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24万元。2020年10月,傅应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礼金予以清退。
5.江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主任康涛收受礼金问题。
2020年至2020年期间,康涛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礼品价值共计1万元。2020年9月,康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6.叙永县水务局农建办工作人员魏毅收受礼金问题。
2020年6月,魏毅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500元。2020年4月,魏毅受到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本文来源:
川报观察、廉洁四川、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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