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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admin 高一作文 2020-04-23 01:21:18 考试招生

篇一:《湖南公布高考改革方案 2018年高一新生考新高考》

湖南公布高考改革方案 2018年高一新生考新高考

2016-04-12 10:22:33 [来源:华声在线] 实行“

3+3”制度,文理不分科,外语可考两次

(会议现场)

新湖南客户端4月12日讯(记者 黄京)今天上午10:00,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湖南新高考将从2018年高一新生开始实施,2021年高考时将按新高考制度录取新生。根据《方案》,湖南新高考实施“3+3”制度,文理不分科,外语可考两次。高校在录取时,将依据考生语、数、外全国统考成绩和自主选择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学生。 新高考实施后,湖南考生在升入高校的通道、参加考试等方面都有了更多的选择。

湖南高考改革2018年正式启动 不分文理科 2017年试点

华声在线4月12日讯(记者 邓桂明 通讯员 王昱)备受社会关注的湖南高考改革终于有了明确说法。今日上午,《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在长沙召开,对湖南未来高考改革进行了部署。

2018年秋季进入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施行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葛建中介绍,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我省将于2018年正式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即从2018年进入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1年高考时按新的高考制度进行招生录取。

2016年高考起,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采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2016年研究制定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7年在部分市县和学校进行试点。2018年6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2018年秋季开始施行。

不分文理科,英语可考两次

这次改革的重点是改革考试科目设置。

考生高考总成绩将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数、外3门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门成绩组成,不分文理科。全国统考的语、数、外3门科目采用全国卷考试、分值不变。其中,外语科目将为在高三那年为考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省里组织统考,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其中等级性考试纳入高考计分范畴,分为A、B、C、

D、E5个等级。计入高考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

还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情况

同时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建立和完善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即“两依据、一参考”)。高校依据考生语、数、外全国统考成绩和自主选择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学生。

湖南已出台相关文件

目前我省已经制定了《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两个配套文件,待教育部批复后,我省将及时启动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研制工作。

《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教育部批复同意备案后,省政府于3月30日正式印发。

葛建中表示,高考综合改革是这一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最受社会关注的内容,其主要目的是探索高校招生录取和高中学习相关联的办法,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从而有效破解 “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等问题,发挥高考正确导向作用。

湖南高考本科录取批次将逐步全部合并 继续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 华声在线4月12日讯(记者 邓桂明 通讯员 王昱)记者从今日召开的《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将逐步合并本科第

二、第三招生批次,直至取消录取批次。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葛建中介绍,关于高考录取方式,据了解,我省是最早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这次改革主要是进一步优化现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建立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才、学生个性发展和录取公平的录取机制,方便学生选择就读高校,降低考生报考难度和风险。

改革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优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投档录取率。

二是逐步减少直至取消录取批次。取消录取批次后,学生不再分批次填报志愿;学校在考生志愿填报范围内按学生专业志愿和高考分数择优录取,克服社会和考生简单用录取批次划分和评价不同类型高校的倾向。

2015年,我省已将三本A和三本B两个批次合并为一个批次,此后将逐步合并本科第二、第三招生批次,直至取消录取批次。

三是改革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模式。2015年开始试行了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学生选报多所学校制度,今年继续实施,使学校选拔学生和考生选报学校更加合理有效,并逐步实现“双向选择”。

篇二:《2016河北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2016关于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2月29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

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正式公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全面启动高考综合改革。那么为什么要调整高考政策呢?下面请大家跟yjbys小编一起来看看咯!

依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使学校、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准确了解《实施方案》有关内容,确保《实施方案》平稳落地,各项改革措施顺利推进,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我省《实施方案》总体情况

1.《实施方案》产生的背景及起草过程。

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围绕“促进公平、科学选才”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之后,教育部相继出台了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四个配套文件,要求各省在国家政策框架体系内,制定本省的贯彻落实方案,明确各项改革举措的时间表、路线图。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实施意见》精神,加快制定我省《实施方案》,2015年初省教育厅成立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多次深入全省各地高等院校、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教育研究机构和考试招生机构进行了广泛调研,全方位听取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对浙江省、上海市的试点改革方案以及兄弟省市的改革草案进行比较分析,从中吸取有益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初稿后,又邀请中学校长、一线教师、大学教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不同类型专家反复论证修改。最终,《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议研究批准,上报教育部备案通过,向社会公布。

2.《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我省制定的《实施方案》是在国务院《实施意见》确定的五大任务18项具体举措框架下完成的,是对《实施意见》各项改革举措的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共分为三部分:

一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改革目标;

二是主要任务和措施,包括完善中小学招生和评价制度、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深化考试内容改革、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机制改革、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和强化监督管理机制;

三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经费投入、稳步推进实施和加强宣传引导。

3.此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都有哪些特点?

我省此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主要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覆盖范围更广。这次改革不再局限于某一阶段或是某个单项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而是涵盖了从义务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考试招生的全局性变革,涉及小升初、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普通高考乃至继续教育等一系列考试招生,几乎关系到所有受教育人群。 二是入学机会更公平。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努力破解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难题;逐步建立起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畅通学生纵向流动渠道;进一步减少和规范了高考加分,确保高考公平公正,等等。这些改革举措将惠及广大考生,保障了各阶段受教育人群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三是招生录取更科学。首先,高校招生不再“唯分是从”,推进人才评价选拔从单一向综合转变,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更加注重对考生日常学习和综合素质的考量;其次,打破了以往高考“一考定终身”的考试格局,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可以实现“考其所长”、“考其所好”,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使一次考试的重要性降低,减轻了考生的心理负担;再次,缓解了普通高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压力,逐步实现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鼓励有意上高职院校的学生提前分流,相应减少了高考的竞争压力。

4.我省《实施方案》中有哪些执行的是国家政策?有哪些是对国家政策的细化和拓展?

在制定我省《实施方案》过程中,凡是国务院《实施意见》中有明确规定的,我们严格贯彻落实;对于需要进一步细化的,根据我省实际情况,也明

确了改革的方向,提出了任务目标。具体来说,属于国家顶层设计的,关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设置、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统一高考科目的设置及分值、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普通高校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方式等内容,在我省《实施方案》中全部严格执行。 属于我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进一步细化的,主要有以下五点:

一是决定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二是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任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只有一次参加考试的机会,今后将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及更换已选科目提供机会;

三是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且在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试行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的方式,2021年推广至普通高考使用;

四是大幅减少和规范我省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取消了“侨眷高知子女”和“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两项高考加分项目,保留“农村独生子女”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不变,加分范围只适用于我省省内高校招生;

五是从2016年起,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与第二批合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二、关于中小学招生和评价制度改革

5.高中学生如何选择学业水平考试的选考科目?

改革后,普通高中将不再简单分为文科、理科,学生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学习所有科目,每门课程结束后都要参加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参加高校招生的学生可根据高校的要求和自己的兴趣爱好及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将这3个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6.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与其余科目在考试内容、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以及成绩呈现上有什么区别?

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与其它科目的主要区别在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考试科目属于等级考试,考试内容为该科目国家课程标准中的必修内容和部分选修内容,成绩呈现方式按照一定比例分为A、B、C、D、E五个等级,一般应在学完所选择考试科目全部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后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方式为统一笔试。其它考试科目则属于合格考试,考试内容为该科目国家课程标准中的必修内容,成绩呈现方式只区分“合格”与“不合格”,学生学完相关必修内容后即可报名参加该科目考试,考试方式有统一笔试、统一网络考试和现场测试。

7.为什么我省现阶段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只允许考一次?

关于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的考试次数,目前两个试点省市的改革方案中,浙江规定可以考两次,上海规定只能考一次。我省采用了上海模式,规定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只能参加一次考试,主要是考虑到两次考试的等值性难以把握。由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按照比例以等级呈现,那么多次考试会造成评价结果的等值性差异。如何科学合理地组织开展第二次考试,保证两次考试具有等值性,目前尚无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仍然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因此,在现有条件下,我省规定选考科目只考一次,今后,随着学业水平考试的进一步完善以及高考改革的深入推进,在广泛调研、总结经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我省将逐步实现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及更换已选科目提供机会。

8.为什么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新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目前,我省已起草完成《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实施办法》,报教育部备案后将向社会公布,同时全省统一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正在积极建设过程中,即将投入使用。为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中的重要参考作用,我省定于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在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试行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不断积累经验,进一步完善举措,为2021年推广至普通高校招

生录取使用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

9.为什么要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

实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是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高等职业教育担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任务,因此在考试招生中更加注重对学生职业倾向和职业技能的考核。实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将高职院校的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既有利于高职院校按照职业教育的规律选拔和培养技能型人才,同时也有利于一部分学生尽早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教育,从而减轻高考的备考负担。

10.目前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都有哪几种形式?

我省现有的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一是高职院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招生(高职单招)。2015年,我省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突破7万人,实现全部66所高职院校全覆盖,已达到教育部提出的“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一半左右”的任务目标,2016年将继续扩大招生比例,到2017年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

二是面向初中应届毕业生的“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等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模式。贯通培养的考试招生形式是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过多年探索并不断完善的,可以作为高职院校招生的辅助渠道。

三是通过普通高考进入高职院校学习。考虑到考生的心理和其他一些需求,将继续保留考生通过参加普通高考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的通道。

11.我省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是怎样进行的?

在省教育厅监督指导下,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在每年春季进行。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充分赋予考生对院校的选择权,2015年我省高职单招试行院校按专业类联合考试招生,考生只要参加某专业类联合考试,即可报考

篇三:《江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节选)》{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江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节选)

篇四:《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问答》

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政策问答{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6年3月10日,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使各级各类教育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全面、准确、系统了解《方案》有关内容,确保《方案》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实施,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1.《方案》出台背景和起草过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对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姜异康书记、郭树清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把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列入重点项目,经常调度进展情况,督促工作推进。

为做好《方案》起草工作,省教育厅专门成立工作组,明确任务,开展专题调研,认真梳理总结了前些年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验,学习借鉴各地特别是上海和浙江改革做法,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我省改革方案。方案制定过程中,召开了数十次改革座谈会和方案论证会,仅常务副省长孙伟同志就主持召开了6次座谈会和征求意见会,邀请大学和中学校长、专家学者、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人大政协代表等各界人士进行座谈。通过研究论证,汇聚民智,明确了改革方向和路径。期间,我省还多次向教育部进行专题汇报,听取指导。通过这些措施,确保我省改革方案既与国家政策相衔接,又与我省实际相结合,还与广大群众需求相适应。经过近一年的不懈工作,十几易其稿,形成《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2015年6月,《方案》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于6月底上报教育部备案。

2015年9月,教育部对我省方案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并针对方案部分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根据教育部的修改意见,我厅对方案进行了相应修改,于9月底前将修改后的方案经省领导审定后,重新上报教育部备案。2016年2月,教育部对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同意我省制定的《方案》。

2.为什么实施新一轮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从国家层面上来说,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是人才培养的枢纽环节,关系国家发展大计,关系每一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亿万青少年学生前

途命运。总体上看,我国的考试招生制度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得到社会认可,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不均等,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

从我省情况看,近几年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一直持续推进,特别是与高中课程改革相适应,我省考试招生制度在科目设置、考试方式、招生方式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逐步形成并完善了对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人力资源强省建设发挥重要作用的教育考试招生制度体系。但是,在改革逐步推进的同时,考试招生工作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的传统观念和做法异化考试价值观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考试模式单一性忽视学生职业性向和能力差异,影响多样化人才选拔;学生素质发展信息获取与分析渠道不畅,影响综合素质评价的公信度;考试、招生、录取的关联度和良性互动不足,影响考试评价的正面导向等。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本目的是有效解决在考试招生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更好的促进人才选拔和学生健康成长,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教育考试招生制度,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省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促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

3.这次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把握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本次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循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按照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要求,深化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简要概括起来说就是“四个有利于”。

本次改革坚持立德为本、公平公正、综合多元、统筹协调的原则。立德为本是基础,指改革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个性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公平公正是

规范,指改革要加强宏观调控,改革体制机制,完善标准,规范程序,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综合多元是亮点,指注重人才评价的综合性和多元性,满足科学选拔人才和招生录取多样化需要,综合推进考试内容及方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办法和招生体制改革;统筹协调是保障,指统筹规划各学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协同推进考试、招生、录取各环节配套改革,促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协调发展。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根据国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统筹谋划,科学设计,稳步实施。2015年开展考试招生制度专项改革,2017年启动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2020年全面推进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建立遵循教育规律、符合山东实际的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4.《方案》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方案》按照国家顶层设计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全面深化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出了具体部署,主要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注重整体推进。《方案》整体设计义务教育、高中阶段和高等学校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覆盖范围广、涉及层面多,是我省考试招生制度的系统性改革。因此,《方案》的制定更加注重连贯性、系统性,涵盖了初中、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办法,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类型、科目内容和录取方式等内容,这些内容环环相扣、层层深入,促进各项改革措施良性互动和整体推进。

二是力求重点突破。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既涉及高校人才选拔,也涉及高中阶段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和教学管理,还体现教育公平,是这次改革中最重要的内容。因此,在改革整体布局中,我们把高考综合改革作为重中之重来设计,专门制定《山东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方案》,结合我们高考大省的实际,改革高考内容和形式、创新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模式、健全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在系统推进高考改革方面准确发力,推动我省考试招生制度向纵深发展。

三是体现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通过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引领和推进素质教育。打破高校招生单纯的“以分取人”,建立依据统一高考、学业水平考试和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录模式,注重对人才的综合性、发展性评价,更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和个性发展。打破高考“独木桥”,构建包括夏季高考、春季高考、高职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五年一贯制等多种形式并存的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给各类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成长成才路径、发展希望和公平机会。

四是促进教育公平。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我省《方案》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通过为农村贫困地区学生提供更多上重点高校机会,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入学和参加考试制度,严格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深入推进阳光招生,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5.这次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是怎样的?

根据改革总体设计,这次改革以考试招生制度专项改革和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为主线,分类型、分阶段、分步骤推进改革各项任务,具体时间路线安排是:

——2015年

(1)自2015年起,夏季高考英语科目使用全国卷。(2)自2015年起,春季高考实行按专业类别填报志愿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3)自2015年开始,根据教育部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高考加分政策,严格执行规定的加分项目。

——2016年

(1)自2016年起,夏季高考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使用全国卷。(2)出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3)出台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中等职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4)出台普通高中学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指导意见。(5)自2016年起,在部分中央部委属高校和办学水平较高的省属本科高校,选择部分专业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

——2017年

(1)6月底前出台《山东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方案》,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自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参加夏季高考的考生,考试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选考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组成;参加高职(高专)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普通高中学生,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3)2017年,分类招生考试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 (4)进一步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取消“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项目。 (5)自2017年起,夏季高考实施招生录取批次改革和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

——2018年

(1)自2018年起,夏季高考语文、数学考试科目使用全国卷。(2)组织实施调整后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3)组织实施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2020年

(1)全面推进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2)进一步完善春季高考“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3)建立本科高校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招生录取机制。(4)在有条件的高职(高专)院校和本科院校的专科专业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招生。(5)招生采用“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式。

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建立遵循教育规律、符合山东实际的教育招生考试制度。

6.这次改革主要涉及哪些方面?

篇五:《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16年4月19日)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为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和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其权威性、公正性得到了社会普遍认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培养多样化高素质人才提出更高要求,人民群众对接受优质、公平和多样的教育提出更高期盼。但现行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在评价标准、选拔方式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唯分数论、学习负担过重、学生选择性不够和过度偏科等,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重大战略决策,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了全面部署。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对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国务院《实施意见》确立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各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出发,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立德树人,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着力完善规则,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坚持把促进科学选拔人才作为改革的重点任务,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围绕《实施意见》提出的主要任务,按照“先专项改革、探索试点,再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的原则,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到2021年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二、实施步骤

★第一步(2016年至2017年):逐年扩大高职单招等现有分类考试形式的招生规模,逐步扩大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的试点专业。2016年起,普通高考开始分步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并恢复外语听力考试;2017年起,普通高考各科全部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逐步推进招生录取机制改革。

★第二步(2018 年至2021年):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实施全省统一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按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进行录取,初步形成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2021年起,高职院校入学考试调整至每年春季进行,并全面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三、主要任务

实施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综合改革。

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打破唯分数论,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适时制定出台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1.改革高校招生考试科目设置。

从2021年开始,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各科满分仍为150分,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计入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必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选考科目)成绩组成。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选择,成绩按等级赋分,其分值和等级划分、计分办法在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作出具体规定。{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完善普通高中考试评价制度。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是高考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为确保考试成绩和评价结果可信可用,制定出台我省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办法,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实施。

为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同时分散备考压力,减轻过重学习负担,《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每门课程学完即考。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起,计入高考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公布成绩,确保考试成绩真实可信。

科学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改进评价方式和评价过程,严格程序,突出写实记录,加强公示,强化监督,全面真实反映学生综合素质情况。

3.建立综合评价录取机制。

高校招生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3门必考科目+3门选考科目),参考其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择优录取。

高校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深化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改革。

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要,同时有利于高职院校选拔适合自身培养目标的人才,又使学生能够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统一高考相对分开,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从2021年开始,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时间安排在当年春季。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高职院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并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公布,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为基本依据,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或中职学生思想品德评价情况择优录取。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

2021年前,高职单招和职教对口招生两类入学考试时间和录取办法不变,逐步扩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的试点专业类别,加大技能测试成绩在录取中所占权重。高职单招文化素质考试由省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招生学校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3科,由招生学校根据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确定各科成绩所占权重;职教对口招生文化考试科目不变,已进行职业技能测试的专业类别不再组织专业综合考试。高职单招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由招生学校组织进行;职教对口招生的职业技能测试,由省教育考试机构组织制定考试大纲,逐步实行按专业大类统一布点、委托有条件的高职院校负责实施。

逐年扩大高职单招等现有分类考试形式的招生规模,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计划达到高职院校招生计划总数的60%左右。

进一步完善招生录取政策和办法。

★1.提高农村和贫困地区高考升学率。逐步缩小不同区域、城乡之间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差距,大力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我省地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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